这一日佟记酒庄的小伙计逢人便痴痴的说:“今儿个有一位天仙般的姑娘来我们酒庄买了一壶酒,一壶梅花酒。我给你说啊,那姑娘,可真真的是个大美人。白衣飘飘的,那身姿,那容貌,啧啧,就我识的那几个字哪够形容啊。浑身上下也没几样首饰,就一支白玉梨花钗和一块玉佩。再一听那声音,不瞒你说,当时我就痴了,人走出去老远了都没能回神,还是掌柜的打醒了我。”说完还意犹未尽地看着一处继续傻笑。
素手轻执一支香,湮染缓缓跪在了案前,“爹、娘,女儿来看你们了,这是爹最爱喝的梅花酒,还有娘最爱吃的糕点。爹、娘,我赶到城南萧府时,那里已经被烧毁了大半,纳兰萧英也死了,终于死了。原本我打算亲手杀了他为你们报仇,虽然我的内力所剩不多,但我把银针上都浸了毒,不过漓卿杀的,和我杀的是一样的。我打听过了,周围的人说萧府起火后不久,从里面冲出了一个满头银发的俊美男子,他的剑上全是血,状若癫狂的朝天喊了句‘白羽,萧茗,漓卿今日终于能够手刃纳兰萧英这个贼人了!’”
泪水滴滴滚落,湮染俯身磕了三个响头,“爹、娘,你们在天之灵很快便能安息了。只是,女儿不孝,这次是最后一次来看你们了,我剩下的时日不多了,其实女儿很舍不得,这世上还有好多人和事我都没能见过,还有好多人我舍不得让他们为我难过。只是命该如此,强求不得,下辈子,就让湮染下辈子还做你们的女儿,我们一家人平平淡淡过一生,一起尝尽人生的喜怒哀乐。”
“爹,让女儿敬你一杯。”仰头饮尽,辛辣中带着梅花清冽的香气,一直暖到心头,“爹,这就是相爱的味道吧?两个相爱的人,会苦、会痛、会伤,但经历了这些风霜后便是清冽的花香,和暖入心头的感觉。爹娘,这就是你们执手偕老的爱情,对吗?如今,我终于懂了,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唉。爹娘,女儿要走了,在这最后的时间里,我还要去向两位老人家拜别,感谢他们的养育之恩。我们说好了,下辈子,一定!”
绿意遍地绽放,云烟小屋被静静地包围在这片幽静安详之中,“真美啊。”湮染驻足在那架秋千边,秋千上积了不少的灰尘,“纳兰洛轩,若是……呵,我怎么忘了,这世上没有‘若是’,有的只是错过……”白衣渐渐远去,原地的那架秋千在风中静静地来回荡着,忽高忽低,渐渐停止。
为了避免遇上军队,湮染一路上专走小路,同时也是为了节省时间。“咳咳,咳,咳。”费力使马停下,湮染抬手轻抚心口,慢慢为自己顺着气。呼吸沉重,内力越来越少,就连耳力也大不如前了,怎么办?撑住,一定要撑住。
“大哥!快看我发现了什么!”前方路口陆陆续续走出了十几个人,刀光闪动,湮染眯了眯眼,是流寇。那些人看着马上的湮染,眼神露骨而猥琐,“姑娘,你怎么会只身出现在这荒郊野岭呢?如今的世道,多不安全,不如和我们回去,让我们哥几个好好照顾你怎么样?”“就是,就是。”“哈哈哈哈。”
银光微闪,那狂笑着的一人忽地倒在了地上,浑身抽搐,不消片刻便断了气。其余人一愣,再看向湮染的眼神就带上了警惕,那被称为大哥的人,挥了挥手中的大刀,朝地上啐了一口,“看不出来,居然会几手,哼,不过我们兄弟可不是吃素的,最好乖乖和我回去,否则别怪我们将你绑了!到时候伤了哪里可就怪不得我们了!”话音刚落,一枚银针擦过他的耳边,射入了身后一人的肩头,那人只张了张嘴,便中毒而亡。
湮染摸了摸袖中的银针,这是之前打算用来对付纳兰萧英的,如今便要靠它们保命了。不过这也只能拖得了一时,银针不多,而且自己的内力时断时续,方才那一针其实是射偏了,但至少先震慑住了这群流寇,只能见机行事了。湮染捏紧了袖中的银针,眼观八方,准备一找到机会便骑马冲出去。
“弟兄们,这娘们使毒的本事挺厉害的,但我看出来了,她的功夫不行,我们一起上,把她绑回去,咱兄弟一起好好享用!哈哈!上!”湮染心下一紧,依她现在的情况,这群人若是一起,她不一定对付得了,这该如何是好?忽然一道黑影闪过,剑光四散,十几人瞬间倒在了地上,血腥味一丝丝扩散开来。
“莫羽。”黑衣少年,剑柄上紫色的剑穗轻轻晃动,林莫羽缓缓转身,对上了湮染含泪的眼睛,“阿湮。”湮染一遍遍地呢喃着林莫羽的名字,几步扑进了他的怀中,“莫羽,真的是你,你还好吗?你的伤怎么样了?快让我看看。”林莫羽任由湮染轻叩他的腕间,“内伤还未痊愈,你怎么就跑出来了?”
少年紧抿唇角,墨瞳定定地看着湮染,湮染忽地展眉笑了,“你知道了,怎么知道的?”“漓卿去找慕容逸远前,曾私下告诉了我,阿湮,你为什么这么傻?”少年的眼中满是疼惜,湮染抬手轻抚他的脸,说道:“你猜到我会去千意谷,所以你就来找我了?清衍他们都好吗?”“都好,上官清衍和尹香香此时大概已经到了清云山庄,一路上有薛皓照顾,不会有事。”
“薛皓?你们遇到了皓哥哥?”林莫羽牵过了自己骑来的马,扶着湮染坐到了马上,这才翻身上马,“是,那日你离开后,纳兰洛轩放我们离开,漓卿伤得最轻,他带着我们找到了一家医馆,便是在那时遇上了薛皓。阿湮,你,还有几日?”“莫羽。”湮染转头不忍再看林莫羽,他眼中的伤痛似是要将她淹没,“陪我走这最后一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