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戴着金镯,倒也算是华贵。
他心里想到:“我被猎犬围攻之时,依稀听得有个女子的声音喝止。那位乔福大叔又说,是他小姐救了我的,我理当叩谢才是。”
于是神色变化片刻,还是跪下磕头,说道:“多谢小姐搭救,在下终身不敢忘了大恩。”
那少女一愕,突然间格格娇笑起来,说道:“大富,大富,你怎么啦?你作弄这傻小子,是不是?”
大富笑道:“小兰姐,这傻小子就是向你磕几个头,你也不是受不起啊。这傻小子没见过世面,见了你当是小姐啦!可是话得说回来,咱们家里的丫鬟大姐,原比人家的千金小姐还尊贵些。”
白之南一惊,忙站起身来,心想:“糟糕!原来她是丫鬟,我可将她认作了小姐。”脸上又红又白,尴尬非常。
那叫小兰的管事丫鬟,忍着笑,向白之南上上下下的打量。
他脸上身上血污未除,咬伤处裹满了布条,自知极是秽臭难看,堂堂彩云山庄少主却在下人面前丢了面子,恨不得地下有洞便钻了进去。
小兰举袖掩鼻道:“老爷太太正有事呢,不用磕头了,去见见小姐罢。”
说着远远绕开白之南,当先领路,唯恐他身上的虱子臭虫跳到了自己身上。
白之南跟随在小兰和大富之后,一路上见到的婢仆家人个个衣饰华贵,所经屋宇楼阁无不精致极丽,饶是他这个彩云山庄的少主也是吃惊不已,这听雨楼看上去小小的,怎么却如此富态?
路上,小兰回过头看见了白之南的吃惊,仍不住笑话道:“喂,傻小子没见过这等富贵场面吧?”
大富闻言也哈哈大笑起来,白之南心中虽是生气,但转念一想自己的身份何必跟几个下人一般见识呢?
于是笑了笑,算是回应,那管事丫鬟见没了乐趣,也不再调侃白之南,一路上与那中年汉子有说有笑的领着路。
走了好一会,来到一座大厅之外,只见厅上扁额写着“灵獒营”三字。小兰先走进厅去,过了一会,出来招手。
大富这才带着白之南进厅,一踏进厅,白之南便吃了一惊。
见三十余头雄健猛恶的大犬,分成三排,蹲在地下,一个身穿纯白狐裘的少女坐在一张虎皮椅上,手执皮鞭,喝道:“虎将军,咽喉!”
话音刚落一头猛犬便急纵而起,向站在墙边的一个人咽喉中咬去。
白之南见了这等残忍情景,忍不住“啊哟”一声叫了出来,却见那狗口中咬着一块肉,踞地大嚼。
这才定睛一看,才看清楚那人原来是个皮制的假人,周身要害之处挂满了肉块。
那少女又喝道:“狮将军!小腹!”第二条猛犬窜上去便咬那个假人的小腹。
那些猛犬竟是习练有素,应声咬人,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白之南一怔之下,立时认出,当日在山中狂咬自己的便是这些恶犬,再一回想,依稀记得那天喝止群犬的便是这少女的声音。
他本来只道这小姐救了自己性命,此刻才知道自己所以受了这许多苦楚,原来全是出于她之所赐,忍不住怒气填胸,可又心想:“罢了,罢了!我还有求于人家!”
于是冷笑了一声,这一声却是被那少女听见了,没好气道:“喂,喂!你笑什么呀?见了本小姐,还不上前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