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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南国清秋,一轮皓月,将近中天。
度时分,已是万籁俱寂,只杭州总兵的府第里,还是笑语喧喧,喜气洋洋……”
“且说天下名山,除王母所住昆仑之外,海岛中有三座名山:一名蓬莱,二名方丈,三名瀛洲……”
“紫薇带着丫头金琐,来到北京已经快一个月了。
几乎每天每天,她们两个都会来到紫禁城前面,呆呆的凝视着那巍峨的皇宫……”
……
李文秀终于开始她的三开抄书生涯了。
刚开始的时候,因为每部书都需要做一些修改,将背景时代完全架空,导致李文秀要花大量的时间思考设定。
不过这样也好,她终于体会到了一个真正的作者在创作的时候应该考虑的一些因素。
每天两更这么算下来,她已经坚持更新了一个多礼拜,字数刚刚发表二万多字。
就她自己而言,她发现自己写文章的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怪不得人家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李文秀看了看自己半抄半写的文章,有些明悟,“当真正喜欢一篇文章时候,文字就会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
以后再遇到现实或书中类似的场景,心中总会不自觉的就涌现出以前读过的文字……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啊。”
文学的魅力是什么?说白了就是词汇量,描述事物的手段。
当你觉得自己浪荡一生无所事事,你可以说“笑江湖浪迹十年游,空负少年头。
对铜驼巷陌,吟情渺渺,心事悠悠。”
而不必大吼一声“生活真tmd无聊”
。
遇到美丽的景色,你可以说“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而不是感叹“这景色好看死了!
我喜欢死了!”
面对喜欢的人,你可以微笑着说:“你……这么关心我!
我……我会幸福得死掉”
。
或者回答:“相信我,我会用幸福包围你,可是,不会让它伤害你。”
呃,如果已经成年的话,那这对话还是算了。
但是在李文秀心里依然对自己抄的书有着很深的感情,写着写着就忘记了时间。
有好几次妈妈进屋都看到她拿着笔记本啪啪啪打字,那认真的神态让妈妈又安慰又痛心,连忙下厨做一些精致小菜,生怕饿了累了女儿。
只是这一个多礼拜下来……
“张全蛋,你在不在,快给我出来。”
“宿主有什么事情?”
“你看看这数据,这是一个文抄公应该有的数据吗?到底是你给的书不行还是我改的不行?”
李文秀指着屏幕,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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