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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认为的对林娜浓烈深切的爱,原来仅仅是当年残留的不甘罢了。
他开始疯狂地想念,甚至午夜梦回间,依旧低低地唤着她的名字……
翩翩……
坐在他们无数次相依偎的长凳上,他会奢望翩翩又回来了,翩翩地走过来,翩翩地转了圈,裙角翩翩然翻飞,翩翩地唤他,“熙辰,我回来了……”
他自己也知道,这样的画面一辈子都见不了了。
撞见他和林娜的那天,分明那么悲伤,神情却又骄傲得紧,不愿意露出一点点怯弱。
接手家族传下来的CT公司后,他并非不想去找洛翩,原本私家侦探都已经找好了,只要他想要的信息,包括照片,都可以得到。
只是他怕,再一次看见她的面容会抑制不住心底已然疯狂探动的思念。
他要做出一番成就,然后再去找她。
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她早已结婚。
她是,别人的妻子。
她和他的丈夫一起走进来,不可否认的,除了眼睛的缺陷,叶清尘的确是一个极其出色完美的男人。
他自叹不如。
只是不甘心三年近乎执著的信念顷刻间支离破碎,不甘心心心念念着的翩翩成为了别人的人,不甘心就此松开一直想要紧紧抓住的手。
尽管那信念终究是一厢情愿,尽管那心心念念的人本就不是他的,尽管那只手,他早已亲自放开过……
曾经的洛翩依偎在他怀里说过,“看小说啊,我最讨厌那些曾经抛下女主的男配了,世上又没有后悔药,是回不去了的……”
可惜,他从来不愿回想这段话。
手指轻轻地拂过书架上那一排排书的脊背,流连不止,不知该取下哪一本。
洛翩微微地叹了口气,她已经不再看张爱玲了,她的话语,太过冰冷漠然,将人性与爱情也解析地太过透彻;她的文字,到处是*的悲伤,人情世故一一看透,那种淡淡的,嘲讽的,置身事外的感情,沁人心骨的冷。
正如评论家所说的,“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她走向新书架上,晴空蓝兮的《薄暮晨光》遥遥望去漂亮而显眼,洛翩心中一喜,终于到货了,伸手正欲去取,一只素白纤美的手已经抢先一步拿了下来。
洛翩略略皱眉,虽然不仅只有这么一本,可她分明已经伸手了,那只手的主人恐怕也太没有礼貌了。
不愿多想,洛翩去抽另一本,不想那只手却覆盖在书脊上,洛翩抬起头,正看见一张肤色洁白的脸,一对琥珀色的眼眸幽深而带着居高临下般的倨傲,“洛小姐,我想找你谈谈。”
“可以,”
洛翩优雅地笑,深得某人的真传,“可是先把您这只手挪走好吗?我想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比你更重要。”
作者有话要说:
累。
腿部处于麻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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