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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 兵3(第1页)

“子远,贼军势大,子远麾下尽皆精锐,不若轻兵疾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赶至南中,趁其不备一击而灭。

子远兄以为如何?”

军议之时,刘璋笑眯眯的先向吴懿请教。

刘璋入川一年多了,如今新军不足两千人,本次就带了一千人,飞军不足百人,本次就带了两个队,而东州兵驻蜀郡有五千人,本次吴懿带了三千人。

两军加起来,也就四千人。

从数量上看,东州兵显然是主力。

吴懿听了刘璋的话,心里暗骂,难道这个家伙想借此机会来整我,好报复上次乱民闹事的事情。

但是他所部的是本次出兵的主力,不能不说话,好在对付刘璋这种只会纸上谈兵的纨绔子弟,他一个老军头,有的是办法。

只见他正色道:“四公子所忧虑者,属下甚为理解。

然则,兵法云:百里争利,则失三军;五十里争利,必蹶上将军;三十里争利,辎重粮草不全则亡。

南进之路多瘴气,轻兵疾进不战而自衰,智者不为也。

窃为四公子计,不若缓兵稳进,步步为营,以斥候精卒为前哨,方可保稳胜不失。

公子初掌大军,于军阵一途,万不可贪功冒进,当以稳妥为第一。”

吴懿一番话,也没有明确拒绝刘璋的要求,但有理有据的说,我觉得你的战法不行,我觉得应当如何如何,而且我这完全是为你考虑的。

刘璋心里狠狠的鄙视了一下吴懿,这个滑头,就知道你不敢,脸上却依然微笑如故,听了吴懿的话,还赞许的点了点头,说道:“子远不愧久经战阵,老成持重。”

小庞却不管那么多,在旁边插言道:“吴将军所言虽不错,不过兵法又云,军争为先,贵在神速,贵在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蛮军草创,号令不一,我可一击而溃之,若迁延时日,则失先机。

届时,或屯兵坚城之下,或战于山野之地,我军皆大不利,甚为不妥。

当宜疾进、急战、速胜。”

小庞这家伙小小年纪,就是好战分子,怪不得董神棍说他有刀兵之虞,这样喜欢冒险的家伙,迟早要出问题。

吴懿看着这一对刚上战场的菜鸟师徒俩,听着两人高谈阔论兵法,真是十分的不以为然。

反正自己该说的也说了,到时候栽了跟头可别赖我就行。

于是哈哈一笑:“四公子,庞小哥,我部兵甲辎重甚多,难以急行速进,若要速战速决,还要倚重魏将军所部才行。”

魏延可没他们那么多花花肠子,刚开始听刘璋要让吴懿为前锋,已经很不爽了,这一听吴懿推荐自己,立即就跳出来了,也不管刘璋是怎么个盘算的,高声嚷道:“主公,末将愿为前驱,不破贼军誓不回还!”

这货又是一个好战分子。

怪不得和小庞俩人打的火热,关系甚是亲密。

刘璋所以要拿吴懿说事,是比较蛋疼这个吴懿。

带在身边吧,也不是很放心,留在后边吧更不放心,明知他不可能当前锋,刘璋仍然不死心要试一试。

当然,还有一层意思,刘璋这次带吴懿出来,还有要给他展示自己军威的意思。

如果吴懿害怕不敢领前军,那刘璋就要给他看看自己编练的新军了。

新军剿匪或者战绩口碑很差,但东州军更差,否则以前蜀郡也不可能那么多土匪了。

当然,土匪蟊贼机动灵活,忽聚忽散本来就不易对付。

但是,新军的训练其实是为大兵团阵地作战准备的,尤其是像东州兵这样的,喜欢列阵冲锋的部队准备的,在新军眼里,东州兵这种根本就是一堆活靶子,任他们鱼肉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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