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哼,不过捡她穿剩的罢了。
上次她在宁晓晓面前丢的面子,必须找回来。
毛衣只剩一个袖口了,宋玉兰磨磨蹭蹭的织,隔一会织上一针。
一抬头,瞥见宁晓晓进来,宋玉兰来了精神:
“宁老师来了,灯芯绒大衣怎么没穿?”
宁晓晓:“我没做大衣。”
宋玉兰撇嘴:“宁老师现在会过日子了,衣服都不舍得做了呢。”
宁晓晓没搭理她,挑了几样糖,问:“有织毛衣的针卖吗?”
宋玉兰眼睛上挑,毛线都没有,买什么针?
“针和毛线大城市都不好抢呢,咱们这哪有?”
说着拿起自己的毛衣,又织了两针。
灯芯绒买了都不舍做衣服,她不信宁晓晓会花高价买毛线。
就是想买,大城市没有认识人,也很难抢到。
“灯芯绒大衣再不穿可就过季了。”
宋玉兰瞥一眼宁晓晓的花棉袄,阴阳怪气。
乡下来的,没享过福,一个花棉袄也当好东西。
好料子给她都白瞎了。
赵连弟最不耐烦宋玉兰这种人,接话道:
“灯芯绒大衣有啥好穿的?哪有棉袄实用?我看晓晓做成衬衫穿里面,外头穿棉袄,就不错,低调又暖和。”
说着交了钱和票,拿上货,拉着宁晓晓出门。
出门前,故意翻了一下宁晓晓的袖子,让她露出里面的灯芯绒衬衣。
出了供销社,赵连弟吐槽:
“我最烦她那种人,天天穿件好衣裳就显摆,有啥好显摆的啊,穿成那样一看就干不了活。
不就是城里来的吗,一天天眼睛向上翻,看不起这个,瞧不上那个的。
我看还是棉袄最暖和,你穿上花棉袄更好看,别搭理她。
看她能嘚瑟几天,军嫂不是那么好当的,早晚得被现实打趴下。”
宋玉兰扔下毛线,没心情了。
宁晓晓竟然没做大衣,做了衬衫。
还穿里面。
她就是故意穿里面,让她误会的!
宋玉兰织完最后几针,回家换上新毛衣,拎上水桶打水。
打水,她也得做最耀眼的一枝花。
她就是比宁晓晓过的好。
太古年间,苍穹破裂,外道邪魔入侵,世间生灵涂炭。一代神女现世,为解救苍生,耗尽神力,炼化亿万星辰补天,灭魔斩邪,让世界重回太平。少年携带龙菱宝玉,苦修于修炼之门,星辰之子,强势崛起太古圣王读者群248149941...
年代,重生,上一世,言真被王文智嫌弃,办了酒席连房都没圆,就回了省城。从此以后言真替他照顾瘫痪在床的妈,年幼的弟妹。王文智又以收养军烈遗孤可以帮他升职为由,扔给她一个婴儿。含辛茹苦的将孩子抚养长大,送走婆婆后,言真以为终于能和丈夫团聚时,却被人诬陷和老光棍有染。丈夫不信她,孩子嫌弃她,娘家觉得她丢人,逼她去死。言真憋着一口气南下,挣扎过活后罹患癌症。在生命的最后时光,言真遇见了顾维琛,她们相遇相知相爱,奈何相遇太晚。言真意外得知,顾维琛居然是她前夫的首长!却也从他口中得知了当年的真相。王文智钻了农村不兴领证的空子,转年就和她堂姐在城里领了证,那孩子是他们生的!他们榨干了她所有的利用价值,毁了她的清白后一脚将她踢开!在强大的怨念中,言真重生了。这一世她发誓一定要让那些欺负她的人都还回来!虐前夫,闪嫁兵哥顾维琛,这一世她一定要让他们圆满,过好他们的小日子,多生几个好孩子。...
九世为魔,为求一世做人。于黑暗中诞生当由黑暗中毁灭,求道路漫漫白骨长铺,圣仙之心亦如魔者癫狂,人道崩断,仙路不全,人世不公,天法嚣张,圣仙如天魔缭乱,视苍生万灵为刍狗。一魔于地狱中走出,他仰望九天,立下万世誓言生当应为魔中魔,杀尽天下圣佛仙,十世充魔王,应为魔道狂!...
超级兵王回归都市,热血激战旖旎不止睿智妖娆的女总裁,调皮可爱的小萝莉,刁蛮火爆的俏警花,热情如火的甜护士各路美女接踵而至老实巴交的陆轩每天都流着鼻...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快,快!在西南部某座城市的街道上,一小队士兵正紧张的进行着疏散工作,然而作为背景音的枪炮声乃至嘶吼声却让他们的工作变得异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