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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收拾,回来我瞧见一根头发就扣你工钱。”
既然已经过到了嘴瘾,矮小老头儿自然也不愿多留,甩下了一句话便大步离开了客栈。
走在大鳖镇街上,矮小老头儿又心血来潮的寻思着要不要乔装打扮一番,也去哪个收人的宗门报个名,来个扮猪吃老虎,借此打发打发时间。
不过片刻之后,他就皱起了眉头,忽然就抬起右手,轻轻抽了自己一巴掌。
“呸呸呸。
老子是不是有病,学什么不好,尽学老儒生的恶趣味。”
一想起那个吵架天下第一的老儒生,矮小老头儿就气的直跺脚,当下顿时没了闲逛的心思,直接大袖一挥,回他的大鳖山睡觉去了。
墨世平和王富贵二人,狼狈不堪的逃出了一间客栈后,直至跑出了巷子,二人才稍稍停下了脚步。
“哎哟,痛痛痛。”
宿醉的后遗症之一就是头疼,此刻王富贵正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轻轻的晃着脑袋,颇为无奈。
墨世平的脑袋同样也是有些疼痛,不过比起王富贵算是好多了。
在昨天喝酒的时候,他总共喝下去了不到两碗的烧刀子便迷迷糊糊了,而王富贵和李发财这对相见恨晚的活宝各自都是有四五碗的酒水入肚。
李发财平日里倒也喜欢自酿点小酒喝一喝,所以今天醒来也没太多不适的反应,不过这王富贵可是和墨世平一样,从来都是没喝过酒的,一下子喝了个酩酊大醉,醒来后自然是感到极度不适的。
墨世平蹲下身去,轻轻拍着王富贵的后背,帮他驱散些不适。
“不公平啊!
同样是醉酒,你咋就不难受呢?”
王富贵瞧见了墨世平一脸风轻云淡的模样,似乎是压根没有受到昨夜醉酒的影响,便气呼呼的问道。
墨世平眯着眼睛回忆了一番,随即偷偷笑了笑,答道:“我才喝了两碗就犯迷糊了,剩下的可全是你们喝完的,我可能光顾着吃佐酒小菜了。”
王富贵闻言,长叹了口气,翻了个大大白眼,点评道:“果然,还是和发财兄喝酒最有意思。
你嘛,不够尽兴,么得劲。”
听到这儿,墨世平眉头一挑,故意坏笑着说道:“那这会儿可不就难受了吗?”
王富贵原本想摇头否定的,但他有些怕万一自个儿再摇头,已经翻江倒海的胃里会止不住的倾泻而出。
于是他只好伸出了右手,连连摆了摆,义正言辞的说道:“你不懂,江湖里的事儿都在酒杯里。
俗话说的好酒逢知己千杯少,遇到发财兄,我乐意!”
墨世平瞧见了一脸神情严肃的王富贵,只得无奈的摇了摇头,不再与他争执这些。
不过李发财和王富贵能相处的如此之好,他心里还是很开心的,要是酒能少喝两碗,就更开心了。
...
此刻,在东胜神洲一处极负盛名的山脚下,一袭粗布麻衣的大爷爷正领着一头赤发的青年,缓步沿着山道离去。
这个青年,正是大闹了东胜神洲的炎灾赤狼。
一路上,炎灾赤狼苦着脸,闷闷不乐,很显然他并不是特别想看见这个老爷子。
大爷爷余光瞥了他一眼,神情顿时有些不乐意了,扯了扯嘴角,大声问道:“火娃子,看见了久违的爷爷,怎么反倒不开心了?”
炎灾赤狼皱紧了眉头,对于当初老儒生给他起的这个称呼,他是极其的不愿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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