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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姑娘先别急,快将人放下来。”
坐在医馆里,看着已经昏厥过去的阿姐,她想要去帮她包扎,可是郎中却使她坐在一旁,粉白相见的锦裙,后面已经被白瑾的血染透了。
进出医馆的人,或多或少的都将目光投向她来,大抵是有些吓人吧。
其实这会子白萝已经很镇静了,她虽然没有抓那个男人但是多多少少还是能猜到些,方才她全力劈出一掌时,那男人下意识用双拳而挡,用的武功路数何其眼熟,很明显是和她进京时遇见的刺客同属一个组织。
白萝一时都不知说什么好,她现在的卧底调查进退维谷,根本没有半点实质进展,和卫明贞在一起的日子里她甚至还有些松懈了,偏生这些人还想灭她的口,就这般怕她查出什么来?
看来,她必须尽快去趟宁远寺,见见她的表姐了。
过了好些时间,郎中才唤了白萝过去,撩开竹帘便见躺在小榻上的白瑾,腰间的伤口已然处理好了,人却还没有醒过来。
“幸而不曾伤及脾脏每日换下药,在喝几贴,一个来月就能没事了。”
眉目慈善的长袍中年男人抚了抚自己的胡须,看着白萝如是说到。
白萝感激道:“多谢。”
知道白瑾一时半会醒不过来,白萝便找了个机灵的医官伙计来,拿了银钱又给了自己的一枚随身多年的玉佩,使她到行宫去找门卫,让人递到她寝宫去带个话,届时小朵定然会带人过来的。
吩咐好了,她便搁了手中从白瑾额头上换下的汗巾,起身去前面拿了药,亲自到后院去起炉熬煮。
方巧她身边还有一妇人也在煎药,旋身看见白萝一身的血,倒是不曾惊讶。
“姑娘这身衣服污了,不若我去取一件来给你披上吧,对了,我是这医馆的主人,叫我芳姨就成。”
四十来岁的妇人生的面皮白净,眼目柔和,虽是粗布麻衣在身,不难看出一身出众的气质。
白萝也只好点头称谢,若是她在穿着这身衣服只怕要吓坏人,忽而想起一事来,便叫住了那妇人。
“芳姨,可否再多拿一件,我阿姐她……”
那芳姨点头打断了白萝的话,微勾唇角道:“晓得,方才我都看见了,记得帮我照看下旁边的罐子。”
“好,烦劳您了。”
说来,白萝煎药也是个好手,一个人顾十来个罐子,硬是好好生生,待那芳姨拿着长衫过来时,见她来回煽火的动作,丝毫不显慌乱便会心一笑。
“我头些年一个人顾五个罐子都慌手忙脚的,你怎地小小年纪这般厉害?哟,还帮我把引子添了进去?”
“我爹的医术极厉害,打小我就跟着学了些,错不了。”
拿过素白的细线长衫,白萝便随手换掉了带血的外衣。
就冲她这举止豪迈有礼的态度,芳姨就是喜笑颜开,拉着白萝硬是说了好些时间的话,白萝也是听她说才知道的,原来她本家是雍州有名的医药世家,她是家里的独女,奈何脑袋不灵通怎都学不来,可急煞了人。
为了传业便娶了一位夫君,可是却是个狼子野心之人,入门就妄图夺她家产,家中父母先后被害离世,她也被逼的走投无路,赶出了府,后来在深山遇着个采药郎,便是方才白萝道谢的那中年男人,两人是互见倾心就结成连理,而后她带着夫君回了雍州城,一番算计才夺回家产,继承下医馆来,救死扶伤。
忽而,白萝抓住个重要的话题,皱眉问道:“您方才说您夫君只几根银针就又把那疯了的前夫给医好了?”
岑芳点了点头,笑言:“那人见夺而不得,便疯了,我这夫君一手医术承自其师,虽不知名号,却是极为厉害的人物,别说那疯魔之人了,便是将死的也能救治一二。”
立时,白萝心里有了个计划。
“是这样的,我族中有个表姐,方二八年华却患了失心疯,大抵是看见了什么事情,才一时乱了心神,不知可否能治?”
那日白萝去见贤妃时,就曾问过她有关庶表姐事情,毕竟在山洞听墙根时,贤妃曾说过要让她跟表姐一样,所以白萝还是存了怀疑,却不料贤妃否认了。
所以,白萝还是怀疑她那位表姐并非是药物所致的失心疯,定然是看见了什么。
“哎哟,二八年华的好姑娘,怎生这般可怜,治定然是能治,只不知姑娘家在哪里?我去跟夫君说说,上门去瞧瞧先。”
芳姨极惋惜的说到。
白萝一笑,其实她有想过送表姐去剑州,让她老爹医治,可偏生她爹毒术医术巫蛊样样精通,偏生就是没攻克精神方面,如今这般机缘巧合叫她遇上了,也是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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