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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春花很着急,在这样一个大宅子中牛奶咬了人很容易被判死刑的,若不找到它很可能会出来。
“牛奶,牛奶……”
一边走一边叫,她在山里走惯的人哪是那群丫头与婆子能追得上的,转眼就跑到武园外的花园中了,可是还是不见牛奶。
正着急呢,突然间草丛中有一只狗飞了出来,可不就是牛奶吗?不过它却被人掐在手中,一瞧正是那个一双艳眸的二少爷蒋清。
何春花一直觉得奇怪,这蒋家应该是武门世家,可是瞧瞧蒋涵再瞧瞧眼前的蒋清都是一幅书生模样,也不见他们有多精壮。
当然,实际的能力是有的,这一点她深信不疑。
“牛奶。”
她惊喜过后伸手去抢,可是蒋清却将手突地移开让她扑了个空。
何春花比较幽怨的看了他一眼,道:“这只狗是我的,那个二少爷。”
叫叔叔什么的还真不习惯。
蒋清看了看那只土狗,怪不得刚一看到自己就扑过来撒欢,原来是大哥以前养过的。
他们兄弟有容貌有七分像,有些与他们不熟悉的人通常都会在第一眼认错,再加上两人穿衣的风格也有几分相似,所以这只黑白花的‘奶牛’是认错了?
“你的狗?刚刚我见它追着平氏挺厉害的,送我好吗?”
他笑着道,因为他总觉得这个村姑的眼神挺有趣的,不怕他,不惧他,不被他所吸引。
是大哥比自己有魅力,还是她在这方面比较笨拙?
“它是我从小养大的,不送。”
何春花有一个毛病,自己养的动物从来不喜欢给别人。
以前在现代养过只猫,后来猫生了两只小猫崽儿,等着猫崽儿长大她就不舍得送人了,于是一只变成了三只。
蒋清还没有被别人拒绝得这么干脆的时候,他这乡下女人果然与大宅院里的女人不同,够直爽。
两人正僵持不下的时候后面的绫儿带着两个婆子追了上来,而另一边也有人带了两个下人过来,大家在花园见面,看着举着狗的蒋清与在一边似受了很大委屈的何春花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平氏却是很有规矩的道:“原来是二叔,您快将那只畜生放开,它咬人的。”
看,这就是不同之处了。
瞧着她明明是带了人来抓狗的,可是却不直接让他将狗交出来而是委婉的讲什么狗咬人。
“牛奶还小不咬人的。”
何春花接了一句,明明全身上下都没有一点儿的伤却诬赖牛奶咬人,她接受不了只能反驳。
平氏看向了何春花,笑道:“这是妹妹自家乡带来的狗吗?这就是妹妹的不对了,明知道这土狗整日间在外面跑来跑去也不知粘到什么脏东西,这要是让二爷染了什么病可就是大罪过了,还不快将这狗叫回来让下人们带出去扔出府去。
妹妹若以后再想养狗,要找些自小被训化过的名犬才是。”
这话听来怎么这么刺耳呢?
何春花挑了下眉毛,纠结了一下自己应不应该与野狗这词较较真儿,可到了最后她觉得自己就算与她吵只怕也吵不过,不如直接讲她最感兴趣的,于是道:“我不是谁的妹妹。”
一句话那平氏果然皱起了眉,连蒋清也觉得这事儿好笑了,她不想做平氏的妹妹难道是想做她的姐姐?一个村姑,当真是好没眼色啊。
他一怔神的功夫手一空,这才见何春花已经抱着那只狗退到一边上去了,正准备转身走不理会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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