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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
尽管张晓这些日子以来杀过很多人,但是张晓很不喜欢杀人,不是因为矫情,而是因为张晓不认为自己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资格。
无论张晓怎样不喜欢前世的世界,也无法否认前世对于自己的影响。
当张晓杀人的时候,总会有一种罪恶感,哪怕知道对方是十恶不赦之徒也是一样。
但是张晓也知道无论自己喜不喜欢,愿不愿意,该杀那还是得杀,顶天杀完之后留下几滴鳄鱼的眼泪。
因为张晓知道来到这个世界之后,除非自己强悍到能够凭借一己之力对抗直接,否则自己就只能融入这个世界,而不是让这个世界适应自己。
张晓之所以要杀人,就是这个世界上面没有法律,没有公理,有的仅仅是武功和拳头。
你不杀我,我就的杀你,不杀出一条血路,那么等待的就是被人杀。
拳头大就是道理,这句话看似戏谑,但却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道理。
因此张晓尽管恶心的想要吐出来,可是手依然没有半点松软。
四十三家,四十四家,张晓已经忘记了自己杀的人是谁,长什么样子,年龄,性别。
张晓甚至忘记了自己已经杀过了多少人。
只记得自己走过了多少家。
蛇无头不行,那些乞丐头子虽然一个个压迫下面的小乞丐,但是毫无疑问,他们就是乞丐的头,他们的首领。
当张晓把他们全部杀光之后,他们手底下的乞丐就成为了一盘散沙。
一盘散沙才好收复,若是铁板一块,张晓以后别的就不用做了,每天都要用在处理内部问题上面了。
以力迫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更简单,就是一个字,“杀”
。
张晓杀人,实际上不仅仅是杀人,同样也是杀鸡给猴看。
张晓尽管不喜欢杀人,但是不敢否认的是,这是最有效的法子。
毕竟杀人,不是一件难事。
洛阳城内的乞丐头子没有什么高手。
高手不可能做这种勾当,大都是像李三那样会几手手把式罢了。
五十六家,五十七家,快了,按照张小六的情报,整个洛阳城的乞丐势力不过六十三家,很快就要杀完了。
张晓今天杀了百余人,其中大部分都是一剑抹喉,只有少部分用了第二剑,而能够挨到第三剑“刺血”
的只有一个。
就是张晓眼前的这一个。
张晓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的过往,更不知道他的善恶。
张晓知道自己所杀掉的那些人之中,未必全都是穷凶极恶之徒,只不过张晓也相信也不可能有什么好人。
好人是不会做这种“买卖”
的,因此张晓杀人之后不会有太多的内疚,仅仅是恶心罢了。
就像张晓本来不会遇到“高手”
一样。
张晓总体的实力在江湖上大概是二流偏下的程度,按照张晓的估计,应该和游秋雁,云玉真等人差不多。
当然估计仅仅是估计,真正的情况如何,只能看生死搏杀。
不过无论张晓的实力怎么样,和这些乞丐头子比起来却是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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