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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叶寒风认为他是一个很有信誉,言出必行的俊小伙,而按他的话,他是一个立志成为伟大骑士的男人。
呵呵,只是眼前这个即将伟大的骑士,连一匹最劣质的战马都没有。
跟在队伍后面的两位佣兵团成员,他们的武器很简单,一个是剑盾兵,另一个是枪盾兵,不过,目前主要职业是辎重兵,负责背负物资和生活用具。
格兰之森在肯塞尔城西北方,属于原始森林,树高林密,魔兽横行,被视为平民禁地,去多少死多少。
叶寒风领着队伍走出北门。
尽管城内剿灭黄昏之手的战争正在继续,但随着佣兵公会受挫停止进攻,佣兵们仿佛忘记了战争,纷纷开始承接任务,前往格兰之森。
所以,当他们走出北门,此起比伏的吆喝声,主要是接到任务的佣兵队伍招募人手,或者是临时组建的队伍突然有人来不了,站在门口招募。
在这地方也有大量闲散佣兵等待招募,只要价格谈拢,就会结伴出行。
此时正是下午时分,属于高峰时期。
除了招募队员的佣兵团,还有一些临时摊位。
城里面买卖需要交税,性格随行的佣兵们就在城门外摆摊,大多数是从魔兽身上扒拉下来的东西,比如火焰虎的牙齿,暗影狸猫的皮毛,等等一下材料。
不过,也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叶寒风领着队伍直接无视他们,径直走到一个马厩旁。
有商机自然就有追逐利益的商人。
马厩是商人开的,不过,他们即便是开在成为,也必须给交税,听说价格不菲,而且并不是谁都能在这里开马厩。
眼下只有三家正常营业,甚至他们都不避讳,直接把背后势力的旗帜挂了出来。
分别是第一家族,第二家族和佣兵公会。
叶寒风走进佣兵公会开的马厩,出示狂龙佣兵团徽章,登记之后,领了十匹老战马。
至于为什么是老战马,租金便宜,能省则省。
马厩对面的酒馆。
饿狼佣兵团团长尼古丁早已经等得不耐烦,叶寒风还在领取战马,从马厩里出来一个人,笔直的走进酒馆。
“那个就是狂龙佣兵团团长叶寒风,其他九个是他的团员。”
尼古丁点了点头,丢出一枚银币,头也不回:“滚。”
看着叶寒风的队伍,尼古丁大为失望,对着做在对面的人说:“肥猪头洛克亲自找老子,还以为是什么棘手的货色,靠,简直是侮辱老子。
连铠甲护具都配不起,这是哪门子佣兵团?老二,你走一趟,把他们的脑袋给我送回来。”
饿狼佣兵团一把手是尼古丁,二把手就是对面之人,名叫佛朗,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砍人脑袋,佣兵界给他取了一个屠头外号,是一个谁都不想惹的人。
“大哥,”
佛朗越看叶寒风的队伍,越不看好:“随便派几个人都可以弄死他们。”
“老二,你还是走一趟,洛克虽然不怎么样,毕竟是给我们卖情报的主,就当给他一个面子,走个过场。”
佛朗觉得很有道理,当即起身:“大哥,稍息片刻,我去去就回。”
尼古丁也不在意,挥了挥手,仿佛已经看到任务完成,心情大好,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佛朗走下酒馆,伸手一朝,酒馆中立刻站起来二三十人,一个个不是披甲就是铁甲护身,装备堪称豪华。
“都起来干什么?”
佛朗不乐意了:“去那么多人,岂不是让人笑话?你们五个,跟我走。”
佛朗带着五个手下,出门骑上高头大马,追杀叶寒风等人。
老马识途,关键时刻能救人。
但,老马终归是老马,体力不行,脚力不行。
狂奔三里,胯下老马已经喘息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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