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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两人成了知己,相伴游历江湖。
一个经商,一个则吃喝玩乐,潇洒自在。
说来也是奇缘。
这两人,一个曾经是读书人,儒雅沉稳,温润谦和。
一个则看似出生高贵,却平易近人,为人潇洒爽朗,活得很是张扬肆意。
这样两个无论身份还是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竟然成了最好的朋友。
早先年李京仪身无分文,都是鹭华出钱接济,才让他有了做生意的本钱。
不过鹭华给他的,却不是实打实的钱,而是珍珠。
色泽柔和,晶莹凝重,光彩照人,圆润得没有瑕疵,的确是质地上乘的珍珠。
“沧海月明珠有泪,不如我的商号就叫‘沧海月明’吧。”
李京仪道。
鹭华笑着点头赞许:“好名字!”
过了几年,李京仪已经盈利,赚了许多钱,都送到家人和族人手中。
从前这些人对他从商是颇不赞许的。
因为商为末业,不仅地位低下,且注定此生与仕途无缘。
但是当李京仪赚了钱置办了许多房产地产和田产之后,他们都因一人得道而鸡犬升天。
族人也皆引以为豪,并不觉得从商有什么丢人的地方。
又过了两年,李京仪娶妻生子,鹭华则把宅子置办在他家隔壁,没事相互走动,讨两杯酒,或是吟诗作对,更多的时候则是东拉西扯,上到天文,下到地理。
上到远古几万年,下到人生百年后。
李京仪很多次问鹭华为什么不成家。
起初,后者只是无奈地摇摇头,轻笑之中带着苦涩。
李京仪只好作罢,不再过问。
但他好几次看到鹭华拿着一支发簪凝神,眼中带着无限深情与思念。
那是一支银簪,做工精细,精致好看,一看就是女子之物。
鹭华指肚轻轻抚摸着那簪子,视之为举世珍宝。
有一次,李京仪终于忍不住,想要问他,却被鹭华抢先道:
“京仪,你我相识多年,我对你没什么好隐瞒的。
今日,我就告诉你吧。”
“银簪的主人,是一个叫做枕月的姑娘。
她生得很漂亮,是一个修仙之人,以伏魔卫道为己任。
她也很是潇洒活泼,很爱笑,有时候还很傻。”
鹭华说着,却自顾自傻笑起来。
“我爱慕她。
可她爱的……是她的大师兄。
她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离那个人更近。
我在她眼里,终究……什么都不是……”
一向开朗乐观的鹭华此时却伤神不已,俊秀的眉眼之间尽是悲痛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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