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吴东方快速做出了分析判断。
环境虽然变了,地理位置不应该有大的变化。
冥月有点发懵,吴东方说的两个地名她从没听说过。
吴东方主动解释 ,“夏朝的都城叫什么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它的大概位置。”
“你去过?”
冥月没反应过来。
“在我生活的那个年代,我曾经去过,我知道那里到这里的大概距离。”
吴东方说道,说完见冥月脸上的疑惑没有完全消失,又补充了一句,“你们村子东面那条河是我来到这个时代的地方,在那之前,我一直生活在四千年后的那个朝代。”
“我明白了,你来到我们的朝代之后一直在我们村子附近活动,没有去过很远的地方,你想去中原是想看一看中原在我们这个朝代是什么样子。”
冥月说道。
“聪明!”
吴东方冲冥月竖起了大拇指,美貌与智慧兼具自然再好不过了,要是只能挑一样,还得挑智慧,好看的笨蛋不能要,没法儿交流。
冥月开心的笑了,她开心不单是得到了吴东方的赞美,还有吴东方乐观的性情和他睿智的判断,这些令她越发确定自己选的人是对的。
吴东方走到门口向外张望,“外面的人走的差不多了,咱出去逛逛吧。”
“好。”
冥月起身走了过来。
“贝壳带了没?”
吴东方问道。
“带了。”
冥月指了指自己腰间的小布袋。
二人刚出门,又遇到了昨天跟冥月说话的那个女巫师,二人亲热的说着话,今天之前这个女巫师也不知道冥月的样子,今天是第一次看到庐山真面目,一个劲儿的夸冥月漂亮,随后又对二人表达祝福。
就在此时,那个男巫师沮丧的从东面走了过来,这次他没有再跟冥月打招呼,恶狠狠的看了吴东方一眼,自一旁绕了过去。
等到女巫师率领族人离开,吴东方和冥月出了院门,在城中四处游走。
冥月走在街上回头率超高,这么漂亮的女人很少见,这么漂亮的女巫师更少见,吴东方承受着四面八方投来的嫉妒眼神,心里不无得意。
金族有六个部落,每个部落都有几十个村子,住在部落里的人是不开矿的,他们主要种田和做买卖,粮食以粟米和黍米较多,这时候还没有大米。
除了粟米黍米还有一些豆类,有大有小,小豆子跟火柴头差不多,大豆子有指甲大,这些豆子都能煮了吃,也是现在的主粮之一。
也有蔬菜,品种还不少,不过吴东方认识的不多,葵菜,竹笋,蕨菜,还有就是大冬瓜,其他都不认识。
肉类有牛羊马猪,不是每天都有,杀什么也不一定,牛最贵,羊次之,马再次,最便宜的就是猪肉,为什么这么排列,冥月给出的说法是牛要耕地,一般是不杀的。
羊能挤奶产毛,也不能乱杀。
马奶虽然不太好喝好孬也是奶,只有猪没什么用处,所以它最便宜。
鱼大部分是鲫鱼和鲤鱼,还有几种叫不上名,这时候的鲫鱼和鲤鱼比现代的鲫鱼和鲤鱼个头大,鱼鳍也比现代的鱼要长。
除了吃的,再就是布匹,丝绸最少也最贵,麻布最多,最便宜的是毛布,这种在现代很贵的布料在这里很不值钱,原因很简单,这里属于热带,大热天的没谁喜欢穿件羊毛衫。
货物的种类主要以衣食为主,货币就是这种贝壳,比较受欢迎的交换物是粮食盐巴和各种牲畜。
闲逛的时候吴东方发现城墙上悬挂和撑顶着不少巨大的头颅,问了冥月才知道这些都是闯入部落的凶猛野兽,被杀掉之后头颅就放到城墙上警示后来者,这一情况说明这里并不是世外桃源,住在这里很不安全。
这时候没有客栈饭店,不过有卖熟食的,他们卖熟食的方式很有趣,用石头垒砌一个方形的石屋,下面生火,整头猪扔进去,还有乱七八糟充当调料的树叶也扔进去,得半天才能闷熟,卖的时候也没有秤,按照部位和肉块大小来,换也行,买也行,这些人可能干的久了,心里有数,一斧子下去基本能做到不亏不欠。
逛累了,天也黑了,该回去睡了……
世外仙农已经更新,都市乡土,求一切!圣灵大陆药王门掌门项天啸,救人的时候,被人偷袭,来到地球,一身修为,化为乌有。在这灵气稀薄的地球,想要站在武学巅峰,异常的困难,虽然领悟了万物生灵,可是没有灵气,一切都是虚无。当项天啸发现可以登上武学巅峰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踏上了巅峰之路。人挡杀人,神挡杀神!...
历史可以改变,可以创造!以铁血挽回国运,扬国威于万里之外,复兴中华,一切从1852开始!...
娘亲一尸两命,自己险些溺水而亡浴血归来,她立誓重回云巅之上!渣姐抢走她的凤命天定?呵呵,飞得越高,摔得越惨!郡主觊觎她爹?好啊,让其尝尝身败名裂的滋味。祖父人渣,认权不认人?那就将整个侯府踩烂成泥!某个千年一出的战神说了她就算捅破了天,也有他给顶着!于是,她打遍渣滓无敌手,却独独跑不出他的手心。...
飘荡在轮回中的一缕残魂,在即将消亡之际,偶遇天凝鉴,从此寄生天凝鉴之中,经过天凝鉴长期温养,残魂终于有了自己的躯体意识。不久,轮回之中少了一缕残魂,世间多了一位饱经沧桑的少年。自少年降世之后,他所在的世界悄然发生了变化,饱经战乱的生灵也因少年降世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八百年前,白素贞为救许仙,借东海之水,漫灌金山,谁也没有注意,踏波而来的还有十万只螃蟹,其中,有一只侥幸得道,踏上修行之路。八百年间,天地元气衰微,神仙隐遁,地仙匿名,人仙不出,灵仙惜命,行走在十丈红尘的,至多只有凡间修士。八百年后,天地元气渐渐恢复,这只螃蟹借机化形为人,顺着石桥爬上人间。(小僧湛然的禅房183...
阮朝夕是娱乐圈公认的大美人儿。纤腰长腿,明艳撩人,一颦一笑皆是风情。粉丝都知道,自家姐姐,只搞事业,不谈恋爱。可后来,她遇到曾经的那个少年。少年已长成大人模样,看着她笑得温柔明朗,像一朵朝气蓬勃的花。她突然就心动了。谁曾想,乖巧无害只是表象。他骨子里,就是只偏执乖戾小狼狗,缠得她时时刻刻脱不了身。她冷脸,却在他红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