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刘胤昨日已经找老工匠验证过了,这些机关弩器蜀国便无生产能力,显然是外地流入的。
这倒不是说蜀国的机械制造能力比魏吴要差,事实上则是恰恰相反,蜀国由于拥有天才的器械制造专家诸葛亮和一流的匠师蒲元,在机械制造的领域,要比魏吴两国先进的多,损益连弩便是其杰出的代表之作。
只是双方的侧重点不同,蜀国地狭民贫,资源有限,只发展具有先进的性的武器,象这种用途不太广泛的机关弩器,蜀国是没有开发的。
冯全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看过之后,肯定地道:“不错,这些机关弩器的确不是我朝可以生产的,应该是刺客从境外偷运来的,这些机关弩器便于拆卸,通过关卡偷运入境并不太困难。”
张乐撇了撇嘴,道:“就算这些弩器来自逆魏,却出未必就能证明那些刺客也一定是逆魏的间谍,那些刺客所穿的衣服,所使用的刀,都是产自蜀地,右丞大人又做何解释?”
刘胤微微一笑,道:“方才我所言,也是指明魏国间谍行刺的可能性最大,并不排除蜀中的地方敌对势力和与陛下有私仇的一些世家豪族。
这些刺客所穿衣±,服,皆是蜀地所织造,不过从里到外,皆是用最上等的蜀锦所裁制。
虽然蜀锦是本地的特产,但价值昂贵,我想在座的诸位也不会把蜀锦赐给家丁奴仆们来穿吧?”
蜀锦是最上等的丝绸,一直是蜀国出口创汇的主打产品,但由于蜀锦的价格昂贵,也注定了它不可能成为民间的消费品,只是达官贵人才能享用的奢侈品。
“也许这是刺客故意地想通过衣着混淆视听,不过他们显然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常识,寸金寸锦的蜀锦,可不是每一个蜀国人都能消费得起的,欲盖弥彰,却反而露了马脚。
而且这提供了一个最重要的信息,这个刺客组织有相当大的经济能力,不差钱。
其次,这些刀都是蜀军标配的武器,诸位有没有注意到它们的特别之处?”
刘胤站了起来,随手拿起一把刀,展示给众人看。
这些武器太过熟悉了,因为它们和现在众人身上的配刀一无二致。
蜀国的刀剑武器制造别具一格,制刀名匠蒲元曾经在成都为刘备铸刀五千把,又在斜谷为诸葛亮北伐铸刀三千把,他造成的刀,能劈开装满铁珠的竹筒,被誉为神刀。
从传说中可以知道蒲元造刀的主要诀窍在于掌握了精湛的钢刀淬火技术。
他能够辨别不同水质对淬火质量的影响,并且选择冷却速度大的蜀江水,把钢刀淬到合适的硬度。
关于蒲元,还有这么一断秩闻:有一次蒲元造刀,需要进行淬火处理,他没有就近使用现成的汉水,而是专门派人到成都去取蜀江水。
许多人感到很惊讶,蒲元则解释道;“汉水纯弱,不任淬;而蜀江水比较爽烈,适合淬刀。”
当水从成都取回来后,蒲元用刃一试,当即说道:“此水中已掺杂了涪水,不能用。”
可是取水者却想抵赖,硬说没有掺杂其他水。
题记东宫床帏缱绻,他喘息骤停,埋首她胸口,片刻后俊颜血色尽失,震惊道你怎么没有心跳声?前世,太子妃双眸被挖,她被他陷害自挖双眸偿还太子妃。暗房内,他将匕首刺入她心脏,语声温柔而残忍夫子,太子妃眼睛是学生挖的。拜他所赐,活死人还阳。她没有心跳没有呼吸,却行走在人世间。唯一可以续命的方法却是饮用帝王之血。漠北,黄沙漫天飞舞,他和她再见。他震惊她的容貌,执拗带她入宫阿七,平分天下可好?她手持佛珠,无喜无怒血洗天下如何?他利用她获得天香豆蔻,她利用他活下去。她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得到天香豆蔻。她就在他身边,他却不识真身,把爱恋悉数给了一具尸体。她意欲焚尸活命,他却抱着那个她将她打入死牢,百般凌辱长达三月之久,利刃狠狠插入她的心脏,天香豆蔻给我。她形如鬼魅,狂笑不止欲得天香豆蔻,必先娶我。她是他的妃,人前冷嘲,人后凄凉。红墙碧瓦,美人万千,谁都可以获取他一夜恩宠,唯独没有她。一夜报复欢爱,她身怀鬼胎,所生之子人人恐之惧之。他有爱子珍之疼之,而她的孩子却被他视若草芥敝履。当一切水落石出,他追悔莫及,阿七,你可曾爱过我?她怀抱鬼儿,无悲无欢连心跳都没有的人,怎么爱?我已无力去爱。鬼儿我母后是鬼,我父皇是人,所以我半人半鬼。他们都怕我,其实我自己照照镜子,我本人还是长得挺帅的,就是生气的时候双眸跟喝了牛血一样可红可红了。宫里的人见了我全都跟得了羊癫疯一样,浑身发抖不说还口吐白沫,我看了通常会一口唾沫射过去。我闯祸了,因为我唾沫有毒,那人直接把我唾沫给吞了进去,当场毙命。母后拿佛珠打我,我一边翘着小粗腿,一边嗑瓜子,我嫌我母后打的太轻了,女人就是心软。我有受虐倾向,我希望别人狠狠打我,这样我才有被重视的感觉,那种感觉一定很幸福。我在母后这里没找到,所以我去找父皇。我对父皇说父皇,你宠妃被我一口唾沫毒死了。我撅着屁股喜滋滋的等着父皇来揍我,谁知父皇却说宫里除了我和你母后,其他人随你便。我傻眼,父皇以为他这么做,母后就会原谅他吗?母后曾对父皇说过就这样凑合过吧!别折腾了。我也觉得别瞎折腾了,一个不爱,一个爱,我觉得没戏...
校花那么多,捡个回家做老婆。华夏第一战兵回归都市,成为紫荆中学的最牛插班生!...
林初交往了四年的男朋友,突然成为了林家千金她名义姐姐的未婚夫。林初,既然已经分手了,今后我希望你能避嫌,咱们好聚好散,别在今天捣乱,让大家都不痛快。订婚宴上,程子铭把她拉到角落警告。真好,你们不痛快了,我就痛快。程先生,我祝你们百年好合,断子绝孙。林初甩手转入洗手间。洗手间内尖声四起,纷纷逃窜。燕北城将男厕的门在她背后关上,你不能看了他们的,不看我的,这叫雨露均沾。林初有人耍流氓,还有没有人管管了?于是这一天,林初24岁的时候,第一次遇见了燕北城的林初说她第一次遇见燕北城是在她24岁的时候。燕北城说他第一次遇见林初是在他15岁的时候。林初我被背叛过,所以绝不会让你受那种苦,跟了你,我一定三贞九烈,绝不出墙。燕北城燕北城我被遗忘过,那小没良心的号称自己三贞九烈,绝不出墙。林初本书又名我老公喜欢遛鸟,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总裁...
重生在七十年代,她有了一个艰辛远大的目标,喂饱肚子,踢走极品,发家致富!直到遇见那个兵哥哥她想推到他,黏着他,将他完全占为己有!待我长发及腰,硬汉陪我睡觉可好?...
关于无法相信下水道里的无头残尸,火锅店里的人形牙齿,小丑七窍流血身亡,一桩桩离奇的命案,是他还是她?当亲情爱情遭受道德伦理时,你又会作何选择?本文纯属无聊yy之作,若有不合理处,请多谅解!蜗牛的成长离不开葡萄们的关爱,谢谢!...
一夜醒来家族破产亲人背叛父亲之死破朔迷离,如恶魔般的男人从天而降,他霸道强势只手遮天,而她甚至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只能节节败退输掉全部,偶然的意外给了她逃离的机会四年后再次重逢物是人非,谁能想到那短暂的纠缠冷漠如他却付出了真心?而她早已凤凰磐涅浴火重生四年前女人!你只能属于我!他冷漠淡然如千年寒冰不!我绝不屈服!她不屑一顾只希望尽快逃离这场噩梦。四年后乖,嫁给我,不然我就把我们的儿子送去无人岛让你一辈子也见不到。他笑,带着无限的魅惑你卑鄙。她气得恼羞成怒最终却选择我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