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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清尘在,自己在光棍也没念头去脱光啊。
“看我多好心啊,特意来提醒你。
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血拼吖?”
程曼曼在电话一头悠然地说。
“当然要去!”
洛翩从床上跳起来,兴奋得满目赤红,啊啊啊,琳琅,她来了!
正要兴冲冲地出门去,洛翩又跳着脚回来,朝着门内高喊一声,“叶清尘,我出去啦!”
我好像忘了说。
今天是周末。
当时也只有七点半而已。
叶清尘却已经钻进了书房。
这时候他从书房里走出来,略略有些疑惑,“这么早你就要出去?”
“嗯嗯。
和曼曼出去血拼来着。”
洛翩抓着包包就想冲!
啊啊啊,她的琳琅!
“喔。”
他不置可否地应了一声,随意地说,“早些回来。
晚上韩概约我和你吃饭,哦,当然有程曼曼。
估计她还不清楚吧。”
“嗯?”
洛翩好奇了,走近些,“韩概?他约我们吃饭干嘛?”
叶清尘微微一笑,“不太清楚。
如果你没空的话,我跟他说一声。”
“啊啊,那倒不必了。
我就是问问。
我四点就去。
地点?”
叶清尘应了应,“xx餐厅。
路上小心。”
********
对于女银来说,人生第一大快事恐怕就是shopping!
哦哦,那些漂亮的雪纺衫啊针织衫啊大衣啊羊绒衫啊小披肩啊洋装啊小马甲啊,啊啊啊,统统统统到我的怀抱来吧!
以上,就是洛翩童鞋的感想。
后果就是,一直到三点半,洛翩才想起来韩概的邀请,“哎哎,你知不知道你男人约我和叶清尘吃饭的事情啊?”
“纳尼?韩概?他约你们我怎么不知道!
他还说晚上带我吃大餐来着。”
“==估计这大餐是我们四个人同桌。”
程曼曼弹了弹舌头,“那可不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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