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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妖孽尔敢(第3页)

今天的捡钱之旅进行的相当顺利,特别是他发现了一个装着铜板的钱袋里面有一片金叶子后,后续的收获就更多了。

在没偷没抢只捡钱的情况下,他今天捡了200多两黄金,铜钱银两多到他都懒得看了。

“让一下,都让一下!”

“官府要贴告示了!”

下面传来了议论喧哗的声音,林风看过去,是一队官兵正在街道上贴告示。

他如今的视力自然是不凡的,因此他虽然坐在高高在上的三楼上,却能看得到告示上的小字。

看完后,他眉头一挑。

“紫林郡内有未知妖兽潜伏,目前已经被吃了四十七个人?”

“看来《地方志》上所说不虚,妖兽果然最喜吃人。”

这一点《地方志》上也说了原因。

上古修仙时代就有传说,人类是天地万族之中最适合修行的种族。

虽然人类的起步阶段极低,绝大部分普通修行者只能从炼气境开始,不像一些血脉珍贵的妖兽神兽一样,刚一出生就拥有高深的修为。

但他们的潜力和数量却极高!

不计其数的人类修仙者之中往往很容易堆出一个真正的大神通者!

不像那些妖兽神兽一样,虽然起点很高,而且前期进步极快,但后期提升修为的速度却非常的慢,几千几万年都不一定能获得提升。

在这种情况下,妖兽们偶然发现如果自己吞吃人类、特别是吞吃人类中的杰出修仙者,自己的修为竟然会跟着提升!

于是无数的岁月下来,众多的妖兽种族就有了吞食人类的传统!

不过人类自然也不会不还手,我们也会猎杀妖兽,取走它们一身的材料用作它用!

在这种形势下,人族与妖族可以说一直都是天生的生死宿敌!

一旦见面,除非特殊情况,否则必定要血战一场!

······

林风并没有多管闲事的念头。

而且他也没能力管,他又不知道那妖兽在哪?

他只是来人间游历一番,然后就回巨竹林海进行狩猎任务去了。

······

夜里。

一间普普通通的客栈中。

林风盘坐在床上,想着自己接下来的计划。

“就游历七天吧,七天之后就回去。”

“人间虽好,但切莫贪恋。”

他警示自己一番,随后闭上了眼睛,进入了修行状态。

深夜。

富商一家走在无人的街道上。

“爹,是不是所有的客栈都客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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