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的话,赶到伏牛山,至少得半个月之后了,就这,都得加急了速度。
路上是比较无聊的,不过好在我雇的车夫是一个年纪偏大的中年人,小时候经历过许多有意思的事,一路上不停的跟我聊天,讲故事,倒也觉得时间过的挺快。
回到当地那个小县城的时候,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当年的通缉令了,我在马车内部朝着外边观望,这小镇上很多人的面孔看起来还是很熟悉,尤其是路过明月酒楼的时候,那老板的长相,当我再次看去,不免感叹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啊。
七年之后,我并无变化,但这老板的却苍老了不少。
穿过了小镇,离开这里之后,我对马夫交代,让他在山下等我。而我则是带着梅花上了山。
这一次我特意来到当年给我端过一碗水的那一对老夫妇家门前,而那荒凉贫穷的小茅屋,早已无人居住,看样子应该是他们得到了我给的那块黄金,改善了生活条件,远离了这种贫穷的地方。
仔细想想也是,实在是年老体迈,赚不来钱,才会居住在这里,有钱的话谁不愿意住在繁华一点的地方。看病抓药吃饭逛街都方便。
等我带着梅花,挖出我当年埋藏的那把svd狙击枪之时,梅花不禁问我:公子,这是什么东西
我笑着说:千里之外,取敌首级。
梅花有些吃惊,她颇有些不信,问我:此物真的能在千里之外取人性命吗
我哈哈大笑道:真正的千里之外取人性命的,那是洲际导弹。我这把狙击枪达不到千里之远,但在三百步之内,还是可以杀掉任何人的。
三百步是什么概念,梅花当然知道,那是连对方长什么样都看不清的距离。
我熟练的把枪械组装在一起,又把子弹装进弹夹里,上膛,然后在瞄准镜里朝着周围看去,最后将目光锁定在了一只乌鸦的身上。
砰
枪声过后,那只乌鸦在我的狙击镜里,直接应声而落,重重的栽倒了地上。
梅花终于知道了这把武器的威力,因为那只乌鸦离我们很远,用肉眼只能看到一个小黑点。
调试好了瞄准镜之后,我就要返程了,狙击枪的子弹不多,也就几十发,但用来杀一个千户,足够用了。
回去的路上,马夫见我背着一个长长的黑色袋子,问我去山上干什么了,我说:有朋友住在山上,过来拿点东西。
谁知,马夫立刻问我:你有朋友住在山中
我嗯了一声,并未在意,此刻我把狙击枪放在了车厢之内,而自己则坐在马夫的旁边,跟他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马夫说:哎呀,住在山里的人可不简单啊,我以前遇见过一件事,很邪门的。
我的好奇心被勾了上来,当即问道:啥事
马夫说:我早些年曾经住在山脚下,我们那个村子啊,也贫瘠,周围的土地那叫一个怪啊,种啥啥不活,反正年年都是颗粒无收,后来很多人熬不下去了,就搬出去了。我呢,光棍一个,爹娘死的也早,我就上山去采药,卖给镇子上的药铺,换来的铜板也能养活我自己。
“有一天啊,这村子外来了两个陌生人,说是要上山,让我给带路,而且出手就给了一块金子”
我笑道:这俩人可真有钱。
马夫说:可不是嘛,我还怕是假的,用力咬一口,是真的,千真万确啊。我这就给他们俩带路,他俩到了山上之后,就在这里住下了,说是要等人,还要在山里建房子。
我问:他俩在山里等人
马夫说:对啊,那俩人一男一女,男的身高六七尺,虎背熊腰。女的娇俏玲珑,水嫩嫩的,听口音也很怪。
我失声道:他们现在在哪
马夫说:你别急,后来发生的事啊,就怪了~好搜搜篮色,即可最快阅读后面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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