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宁。
当程祺的病情渐渐好转后,宛振宁做主把程祺送到了这家疗养院。一开始,程祺对自己又开始恶化的病情并没有多心,然而,在这家疗养院呆的越久,他的身体状况就越差,宛振宁来的次数也原来越少。程祺终于感觉到这里的不对劲,也终于察觉出宛振宁的野心。
宛振宁,竟然是想害死他。可是为什么?程祺始终想不通,他们明明相交了二十多年,怎么会反目?
思绪恍恍惚惚间,“嘎吱”一声,门开了。
宛振宁走进来,怀里抱着一束盛开的百合,笑容清淡,“程祺,我来看你了。”说着,他低下头,对地上的水渍和玻璃渣视若无睹。
“你也不祝贺我得了金枝奖影帝?我记得,这个奖是你期盼多年的,我替你拿来了。”宛振宁把花束拨开,正中央,是昨天新鲜出炉的金枝奖的影帝奖杯,晃得刺眼。
然后,宛振宁也不看程祺的反应,自顾自的把床边快要凋谢的花束扔了,换成百合。他一边整理花枝一边语调轻松的问:“你这几天过得还好吧?过两天我要和迷城剧组一起去f国参加金球奖,没法来看你……唔,你应该会祝福我,拿到金球奖的最佳男主吧?”
程祺冷冷的看了宛振宁一眼,别过头去。电影迷城,原定男主角是程祺,因为车祸,同样被程祺介绍给了宛振宁。
听了宛振宁的话,程祺这才把目光定在宛振宁身上,冷冷道:“宛振宁,你让我恶心。”
“别这么说嘛,”宛振宁丝毫不以为意,依然是那张随和的笑脸,“毕竟,我们好歹也是二十多年的朋友,不是吗?”
朋友……哪怕到了现在,所有人也依然认为。甚至,因为宛振宁尽心尽力为程祺的各种事情奔波操劳,还有颁奖典礼上那段真挚的谢辞,而被贴上了重情义的标签,路人好感度爆棚。提起宛振宁,大家都会称赞一声有情有义。
“好友?!是我程祺这么多年白瞎了眼睛!”程祺口气嫌恶,怒视宛振宁,似乎想从他脸上看出一丝愧疚,“我识人不清我认了,可到底为什么?我们那么多年的感情,难道全是假的?”
宛振宁神色坦然的耸耸肩:“你知道吗,同样是努力,你总是比我快一步,成名也是,获奖也是。我告诉过自己,我们是朋友,我不该妒忌你,但是我还是做不到。”
“那也没有必要要我这条命吧?”
“程祺,你知道吗,所有人都说,你运气不好,但其实,你的运气一直都很好……”宛振宁轻轻地说,“我也不想这样,但是,对不起了……”
他按铃招来了护工,冷静的吩咐:“给他打一针,让他安静下来。”
程祺心里预感不妙,他想挣扎,但四肢全被固定在床的四角。除了喊叫,他什么也做不了。
程祺没想到,宛振宁竟然真的敢动手。
眼皮越来越沉,意识逐渐陷入一片漫无边际的黑暗,他只隐隐约约听见宛振宁说着“程祺,你看,我对你多好……死的一点痛苦也没有……你安心走吧,你的一切,我都会代你好好发挥他的价值……”
再睁开眼时,程祺觉得不太对。面前是一面镜子,他跪坐在盥洗池旁,池子里,是颜色浅淡的血水。
这是一间浴室。
程祺站了起来,发现这个身体年轻而充满活力,抬头朝镜子里望去,映出来的是一张陌生而年轻的脸。
这根本就不是他原来的身体。望着镜子里英气而不真实的脸,程祺一时反应不过来。
脑袋像是被针扎过一样,密密麻麻的抽痛,与此同时,一帧帧画面走马观花般闪过。等到他彻底接受这具身体的记忆时,他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成了另一个人。
季屿,十八岁,一个普通的大一表演系新生,娱乐圈新人。
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他死后的第七天了。
“嘭嘭嘭!”猛烈的敲门声拉回了他的思绪,程祺暂时收拾好自己复杂的心情,对着镜子里陌生的面孔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既然老天都收不了他的命,他自然会替原主好好珍惜,好好地,活下去。他程祺,可不会不惜命。
从今往后,他不再是程祺,而是季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