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哦,芽儿乖,妈咪马上找东西给你吃哦!”汗,这个“马上”到底是多久,我心里也没谱。这是善意的谎言,芽儿,莫怪老妈哦!
靠着三颗糖,我们走了一天的路程。芽儿早已饿得嗷嗷叫了。
我心里急啊,如果我是牛就好了,吃下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可是我不是!
什么?你说我不配当芽儿的妈?天地良心,我的三颗糖可是全都给了芽儿,我可是空腹在赶路啊!
路上倒是遇到了些许人家,可人家我可是X大的学生,堂堂气质美女哎,怎么能为五斗米而折腰?那不是把X大学生的屁股都丢了吗?
可是,现实啊,还真的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试问,连吃的都没了,你还有心思去想些有的没的吗?
所以,现在,我后悔了!爱情诚可贵,尊严价更高。若为吃饭故,两者皆可抛。老天,有“嗟来之食”吗?我食,呜呜,我食!
太阳渐渐西斜,夕阳下,一名看不出性别的白衣人士背着一只大包,胸前抱着一个相当漂亮的小娃娃。娃娃幽幽地哭泣着,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好长好沧桑。
我抬头看看天,又瞄了眼左腕的电子表,呀,快晚上7点了!已经这么晚了吗?
我看到前面有一点火光,毛爷爷曾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心中又闪起希望。啊!愿上天眷顾于我,让我遇到善心人士吧!
走至近处,我才发现此处是一座破庙。一个头戴斗笠的人正在生起的火堆旁烤着什么东西。
肉的焦香味飘进我的鼻腔,口内唾液立刻如脱缰之野马般,奔将出来。
此时,坐在火堆旁的人士,在我的心中宛如天神降世。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艳遇”吗?正处于饥渴交迫中的我,尝到鲜美可口的鸡肉,嗯——这真是让人热血沸腾的“艳遇”啊!
我顿时浑身是劲儿,三步并作两步冲进破庙。斗笠人士抬头看了我一眼,我惊呆了。
声明,绝对不是因为他长得祸国殃民。他的斗笠上罩有黑纱,我压根儿看不清他长得啥模样,不过可以肯定此人身材很高,一袭黑衣包裹着他略显瘦削的身躯。
我惊的是,他的手艺很娴熟,鸡肉被他烤得金黄油亮,香气四溢;我呆的是,他旁边竟然有好些只待烤的野鸡。试问,一个正常的人能吃的完吗?
我吞了吞唾液,艰难的动作啊!小芽儿这会儿也停止哭泣了,他似乎知道那烤着的东西可以吃呵!本能,这绝对是生存的本能。
“这位兄台,在下和孩子远道而来,一路奔波劳苦,现下早已身心俱疲,可否与您共宿这破庙一宿?”天,古人说话就是拗口。
“请便。”冷,超冷!这让我如何接下去啊?本来我是这样导演的。我说出上面的话,那位仁兄很慷慨地说:“可以啊,我看你们也饿了,正巧,我在烤肉,你们也用些吧!”多好,多动听的回答啊。这时我就说:“多谢兄台,那小弟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于是乎,我和芽儿便一起品尝美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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