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拔鸭毛去
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给福晋请安,然后一整天的时间就是自己的了。
扭扭脖子,就听见骨头在咯咯作响,可见,这身体的主人也是超宅一名,都不做运动。这可不行!身为一名优秀的宅女,身体是本钱。而这脖子的骨头在响,就说明原来的女主经常低着头,这一部分的骨头磨损严重,很容易造成骨质增生,这一点,淑兰可是知道得很清楚的,因为那是电脑专业人员最常见的职业病之一。而万一骨质增生,这倒霉的人可是成了自己,可以肯定的是,就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自己还是面对现实,自认倒霉比较实际。
只是,不会武功什么的,就算会,也不能练,这身体的原主可不会。恩,我们来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大家一起来做运动。淑兰同学就在自己的卧室里做起了广播体操。因为这是最安全的。这里的人都喜欢随便乱闯,自己的院子白天又不关门,而且那些下人的嘴巴谁管得住,自己做广播体操,说不定他们认为自己疯了呢。
没有电脑!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好吧,好吧,把生活的要求再降低一个档次,只要有书看就好。可是,这书,这个房间上次已经视察过一次了,就一本《女诫》,据小翠说,还是出嫁的时候额娘放到陪嫁的箱子里的。书房不能常去,不然很有可能会遇到未来的皇帝大人,就算预先侦测好了再去,府里的风言风语也难以平息,谁都知道,那些每天吃饱了撑的无聊怨妇们就是靠这个挨日子的。出府上书局买书吧,一,看过穿越小说里提过,好像书局里的书都超贵的,自己的零花钱再怎么省也不够买三本书的;第二,依据穿越定律,女主一向倒霉,上街不但有麻烦,肯定还会遇到皇子们(这条定律好像万金油,可以用到所有的穿越故事里。),而且对于一个宅女来说,逛街可是一项体力活,能不去就不去的。
经过以上总结,淑兰同学得出一个结论,还是先看《女诫》,反正自己也好奇,从来都没有翻过。某女一向对新鲜书类有极高得热诚,虽然说是三分钟热度是夸张了一点,不过,一般可以保持个一两个星期是没什么问题的。
翻开,直版、繁体,这没有什么问题,以前在海外看中文书,大都是港版、台版的,这些书也都是直版、繁体的。看第一遍,点点头,还好自己的文言文水平没有都还给中学的语文老师,基本都看懂了,再来温故一遍,太好看了!某人有大肆评论一番的冲动了。
可同样的,超级严重的问题来了,笔啊,笔,怎么办?毛笔,淑兰看了一眼,哪边凉快到哪边呆着去;炭笔,画画是不错啦,这写字,那个字要写多大呀,而且做一个炭笔也不容易,不是长久之计,不过让人做一支也好。于是,让小翠偷偷叫下人把木炭做成现代素描用的炭条状,可是,手经常要握,一捏,手指就黑了,太麻烦。眼珠再转转,让手巧的小翠又做了一个长笔套,套在了碳木棍上,这样又好看,手又不会弄脏了。真是太聪明了,狠狠佩服了自己一下,可长久之计的笔,还是没有解决,怎么办?
东张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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