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拿着折扇在眼前晃了晃。
林筝这时才回过神来,推辞道:“多谢大人好意,我住的客栈是让管家私下定的,别人不知道的。我还是住原来的客栈好了……”
云九却不由分说把玉佩塞到了他的手里。
“你坐在马车里,别人都能看出是你。客栈他们定也是早就查到的了,而且你再回去,半路上若再遇到他们,岂不是又要被堵。还是依我的话,在烟雨楼住下吧……”
云九说的都是实话,林筝不是没想到,只是平白无故受这么大恩惠,心里是不安的:“这……”
低头思考了一会儿,又抬起脸道:“既然如此,大人的盛情林筝便领了,只是有一样,银钱还是要林某自己承担的,不然林某是不会住的……”
“好好,都依你……”林筝还真是个倔脾气。
烟雨楼的幕后老板就是她云九,是她十二岁时,拿着母皇给的创业基金开办的,让李安找了可信的人在管理。
平时她出宫,也都是歇在烟雨楼的。烟雨楼里有一间专门儿留给她的屋子,只要拿着那个玉佩,就可以住那间屋子,相当于VVVIP……
林筝刚到烟雨楼的门口,就看到管家已经在门口翘首等待了,马车也在。原来香云和碧儿把人甩掉后,又按云九的指示抄近路把管家送到了烟雨楼门口。
管家一见到林筝就感谢天感谢地一番,得贵人相助,才没有出大乱子,不然自己主子这小身子骨,还不得给弄零散了。如今又给这么好的地方住,真是天大的恩情。
店老板接过玉佩,恭敬无比,亲自把林筝送到了厢房。
管家背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刚踏进一只脚,看到房间的布置时,惊得呆住了。按说他这几年跟着公子也住过不少有名气的客栈,但是布置得这样豪华舒适的,别说这辈子没见过,是十辈子也没见过。呆了好大一会儿,看店老板走了,这才悄悄向自家公子道:“这莫不是……神仙住的地方吧?”
林正看到房间布置成这样,也是很吃惊的,不过到底比管家见的世面多了些。环顾了一圈儿四周,道:“这是托了那位大人的福了……”
管家归置着从马车里拿出来的包袱等物品,笑道:“公子,你性子冷淡,不太喜欢跟人结交。我虚长公子几岁,知道多认识个人多条路的道理。今儿要不是那位大人,公子还不知道被冲撞成什么样儿呢,真是多亏了那位大人了……
我瞧着那位大人,样貌不但是一等一的好,还是个热心肠的。公子你……”
“福贵,赶了一天的路,你还不累不是?”林筝佯装怒道:“明儿一早,花车也该到了,还有一番忙活。包袱什么的等明儿再归置吧,我也累了,要安息了……”
“好咧!”管家出去了,不过还是把几样东西从一个蓝色包裹里拿了出来。
如果仔细看,会觉得这些东西有点儿奇怪,一根几寸长的小木柄,端头上是几簇狼毫样的毛发,裁切成两张巴掌大小的锦缎圆片,里面鼓鼓囊囊的不知道塞了什么,用一根长袋子连接着。还有锦缎缝成的两根手指头粗细大小的小圆东西……
如果云九此刻也在这里,看到这三样东西,估计比在异世里看到林筝还震惊,因为这两样东西分别是牙刷、眼罩和耳塞。在凤安王朝根本没有这样的东西!
没错,林筝也是穿越的。几个月前,一场交通事故后他晕了过去,再醒来就成了凤安王朝的唱歌最好听的歌者林筝。还特么的是个女尊王朝,在凤安王朝里,男子没有任何尊严可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