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查以图心头之快地适当嘲讽反击了一下后,为防止惹怒这个目前看起来情绪有些低落的男人,赶紧再把话题岔开,“你真正的仇人是谁,是你靠她的日记本确定下来的。”
这不是问句,不过乔贞还是点了点头。
“她隔三差五地记下生活中的琐事,并不是天天在写。最后那段话,就好像特意写给我看似的。她猜到我会回到她的家,整理她的遗物。要不是那本日记,很多事我至今仍被蒙在鼓里。”
“包括她和其他男人上床?我想你情愿自己不知道那些吧。”礼查表情浮夸地说。
乔贞思忖片刻,摇头道,“我不介意。在没认识她以前我结过婚。她从没介意过我娶过妻子。那些都没什么。因为真正相爱的是我和她,我们俩。即使我们相距万里。从日记的描述中,我更加确信她在乎我。这同时也让我更加痛恨自己。没能一直守在她身边,让她空等了那么多年,最后,还将她逼上绝路。”
礼查想要询问些什么,但他插不上话。乔贞一直在说。
“我亲手杀死了自己最爱的人。那完全是无谓的流血。而后,我才知道,当年巴彻利家族是受了金钱的蛊惑才会在埃塞烈德二世面前造谣。我们两家的仇恨与名族大义无关,不过是因为一个小人求爱失败而采取的极端报复罢了。”
乔贞边说边无力地摇了摇头。为什么自己以前如此肯定,杀死所有被冠以巴彻利姓氏的人,就能给死去的家人带去慰藉?
“那个行脚商人,萨福·黑德利,你后来怎么处置他的?”礼查问,“照你之前刚烈的复仇手段,你是不会轻易放过他的。”
“那倒要让你意外了。我完全没有动他,任其活到自然死亡。”在礼查不可置信的眼神的追问下,乔贞保持沉静的面容,说,“要找到那个可恶的幕后黑手并不容易,因为我随后就跟布里斯回到龙族,很少再踏足人界。六年后,趁着好不容易得到一次下界清理异族的机会,我终于打听到他的消息。当时,那个家伙已经破产。为了继续享受锦衣玉食的生活,只能倒插门到温切斯特的罗姆尼家,娶了极其富裕却极其丑陋的罗姆尼家的三女。他在妻子家族的地位很低,经常被凶悍的妻子教训辱骂。他为自己的身份感到自卑,整日酗酒,婚后一年便郁郁而终了。”
“你猜这叫什么?报应!”礼查痛快地说道,“不过我还是对你轻饶他感到不可思议。”
“难道往日的恩怨还不够?付出的眼泪和鲜血还不够?”乔贞又一次摇了摇头,“歌蕊雅临终时对我说,‘到此为止’。我接受了她的箴言。她不希望我继续活在仇恨的阴影中。”
“如果再让你选择一次,你会怎么做?”礼查换了个坐姿,用笔在桌面上敲打两下,“打个比方,假如你在与修齐布兰卡见面前就知道他是你爱人的弟弟,或在遇到约舒亚的时候就知道你的爱人姓巴彻利,你还会不会赴约去和他们会面?”
“谁刚才说假设无用的?”
“好吧。是我,是我。你就回答我吧。我想知道。超级想。”
“我不知道。”乔贞互相用手指缠住另一只手的指头,交叠在桌上,“在那个时候,复仇是我的一切。如果我放弃了,那就等于之前和龙族签订契约,把自己的自由卖给卡塔特都成了一个笑话。也许我会很痛苦,也许会看在歌蕊雅的面子上放过他们,但我再也不会和她在一起了,就如她日记里预测的那样。可能我会委曲求全地和她过上几年,但最终,一定会分开。她会内疚自责,我会耿耿于怀。我们双方的存在,都在无意中夺走了对方的快乐。”
礼查安静地听着,身子稍微挺直。随后,他在遍布字迹的白纸上写下:「一段禁忌之恋。当他们决定远走高飞的时候,家族长久以来的夙仇阻止了二人。在伦敦桥对质的过程中,使用严厉的话语逼迫乔贞动手的修齐布兰卡,被一路尾随的歌蕊雅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下。乔贞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错误,亲手杀死了自己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同时也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在他快写完这段话的时候,他听见乔贞的声音。显然,乔贞还陷入在那假设的泥沼中,无法自拔。
“那些口口声声的爱,在知道她身世之谜以后,会慢慢演变为对她眼神的躲避。很多年后,我会在她面前无法控制地暴露出对自身血统的厌恶。是她的家人害死了我的家人,这个念头让我恐惧。而我又会为了维持那仅存的爱而怯懦地无法向她坦白。我没法陪她走完人生。我是不是,不配拥有这根吊坠?”
礼查抬起头,看见乔贞渴望得到肯定回复的眼神,于是他说,“你当然值得拥有。”
“谢谢。”乔贞好像受到了鼓励一般点了点头,低语着。
礼查的眼睛紧紧盯着乔贞未能被衬衣完全遮蔽住的伤,问道,“你脖子以下胸脯以上的这些疤看来就是那时候自尽未果留下的。你不是已经治好它们了?”
乔贞反问道,“它们看上去是不是已经很淡了?”
“还很清楚。”礼查说,“我第一眼看清你的时候就发现了。”
仿佛得到了最大的抚慰,乔贞笑了。
“我虽然治好了这些伤,但刻意不让表面的创口全部愈合,默许它们在我身上留下印记。这些印记,就是我缅怀死去的爱人的方式。”
礼查点点头,“那后来呢?”
“后来……我想起歌蕊雅死前的嘱咐,原路返回,想找到她昏迷的弟弟。我回到赴约的地方看过,但那个孩子已经不见了。他是伤重死掉了,还是给人贩子抱走了,我不清楚。脑袋被磕一下应该不会致死。也没有人贩子能把他拐走。他应该还活着,踏上自由的道路,去过他想要过的生活去了。对于那个私生子的失踪,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我觉得自己对不起他,更对不起歌蕊雅。再后来,布里斯和我一起在龙王面前撒谎。我用留在身上的伤疤,向他们证明我们遭遇到几个将军级别的达斯机械兽人族。那在异族中,代表特别厉害的等级。为了剿灭这些异族,我召唤了布里斯。我们二人一路跟随异族的身影,穿越了大半个英格兰,才会因此晚归。我这样骗他们。‘那给辅助你完成任务的密探洗脑又要如何解释?’火龙王问。‘因为有个异族趁我们疏忽的时候差点把他生吞活吃了。他怕得不行,口吐白沫,一直说胡话,还差点咬断自己的舌头。洗脑他是在救他,给他继续替龙族效力的机会。’布里斯替我回答。我记不住他的原话是怎么说的,反正差不多就是那个意思。两位龙王拿我们没办法。他们虽然对我的行为感到不满,却挑不出刺。因为布里斯是海龙王的直系后代,具有最高贵的海龙族一脉的血统,很受海龙王信赖。向来多疑的火龙王对此只能闷不作声了。”
“你的从者还是挺善解人意的。”
“离开龙神殿后他就揪着我的领子警告我,‘别想让我再给你圆谎。下不为例’。”
“哈。你继续说,不要停。”
礼查满怀期待地催促着,可是乔贞却说,“歌蕊雅死后,故事对我来说就算结束了。”
“……”礼查无语地看着他。
“之后的主人公不叫乔贞。它不叫任何名字,只是一团行尸走肉。”他接着说下去,“英格兰王国被纳入丹麦王朝的统治一直持续到1042年。克努特死后七年,英格兰王位又回到韦塞克斯王室之手。二十四年后,征服者威廉的军队横扫英格兰,在海斯廷斯战役中战胜了韦塞克斯王朝的末代君主,建立诺曼王朝。我活的时间比你久得多。一个又一个王朝如风中摇曳的麦子那样起起伏伏,在我眼里崛起、强盛、衰弱,然后覆灭。而我永远是这副模样,保持着23岁时的容貌。我见过太多兴衰,也活得够久了。如果让我说有什么东西是真实的话,那就是不管我多么强大,如果没有一个人与自己分享,这人生便毫无意义。”
“后面的故事,你不打算说了吗?”礼查颇为惋惜地叹口气,“这可不是个好结尾。”
“还有一点。”乔贞疲惫的声音就像地牢角落里飘着的蜘蛛网和积累在上面的灰尘一般,破碎地在滞重的空气中缓落,“我成为了首席龙术士。”
“噢,那边终于不再只有你一个龙术士了?”
与眼睛中透露出好奇的礼查完全相反,乔贞对自己所获得的荣誉感受不到任何欣喜。他身处于他人无法企及的位置,冷眼旁观后来者呈现给他的敬意和恨意,羡慕和嫉妒。在往后他杀死的众多异族中,只有个位数的人得以知晓他的真名;而绝大多数的人,只记得他是诞生于卡塔特山脉的、被命名为龙术士这类人中间的初代首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