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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四章 琵琶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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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落在肩膀上的小东西,雪白精致,喙硕长而稍弯,歪着脑袋,颇有精气神。

    清韵看着它,又看着从树上一跃而下,伸手要抓它的卫驰,清韵忍不住轻笑一声。

    这鸽子的反应倒是挺快的,还会挑人。

    卫驰虽然跟她很熟了,可是借他几个胆子,也不敢从她肩膀上抓鸽子啊。

    青莺就站在清韵身侧,牡丹苑里经常能看到有鸽子飞入飞出,可是她还从未抓过鸽子呢。

    王妃的衣裳多贵重啊,这鸽子还不止从哪里飞来的,一双脚站在花圃上,又落在王妃的衣裳上,别将王妃的衣裳给弄脏了。

    她大着胆子伸了手,犹豫着要不要抓它,方才它可是没给卫驰大哥面子呢。

    卫驰用眼神催她赶紧的。

    青莺暗吐了下舌头,在心中祈祷了两声,就将鸽子抓住了。

    鸽子很乖巧,没有挣扎,而且羽毛很柔顺,摸着很舒服。

    “抓住了,奴婢抓住信鸽了,”青莺欢呼道。

    “多大点事,也值得这么高兴的,”喜鹊没忍住打趣她道。

    青莺闹了个脸红,赶紧转移话题道,“鸽子脚上还有信呢。”

    清韵就看向卫驰了,笑道,“要送去给爷吗?”

    卫驰就道,“爷在长公主府参加赵世子和琳琅郡主的喜宴,如果不是特别重要的事,不应去打扰,王妃且看看,这信上的内容再作打算。”

    虽然,信鸽传信多是机密。

    可清韵在他们眼里,和楚北一样,没有什么是不能看的。

    清韵也不扭捏,从信鸽脚上把信取了出来,缓缓展开,生怕将小信纸给弄碎了。

    信纸上的字小的可怜,又是在阳光下,看的人眼睛不舒服。

    清韵原打算往树荫下走,可是走了一步,脸色就惊骇了起来。

    瞧见她这样一副神情,傻子也知道,这信纸上的内容不是什么好事。

    “王妃?”卫驰问道。

    清韵没有说话,把信纸递给了他。

    其他人也都好奇,眼睛随着信纸打转。

    看了信后,卫驰的脸色也是难看的紧。

    信上寥寥几十个字,却禀告了三件事。

    第一件,暗卫尽力营救宁王,可惜都失败了,而且损失惨重。

    第二件,就是安郡王人在北晋,而且下个月十八迎娶北晋威远大将军最小的女儿为妻,聘礼是兴国公那十万兵马,以及这些天,攻下的雍州城。

    第三件,就是宁王被人穿了琵琶骨。

    对习武之人来说,穿琵琶骨是一种极其惨烈的酷刑,生不如死。

    一旦被穿了琵琶骨,武功不说被废了,但是基本上也难施展了,只能靠一双腿了,逃跑的机会更渺茫了。

    宁王被穿琵琶骨很严重,可是比起安郡王将十万兵马的兵符帅印交给威远大将军,要微不足道的多。

    “此事事关重大,属下要尽快告诉爷知道。”

    说着,卫驰一行礼,便赶紧转身走了。

    清韵眸光微凝,她还是太小瞧安郡王了,他居然这么有魄力,拿十万兵马做聘礼,迎娶威远大将军的小女儿。

    据她所知,威远大将军只有一个女儿是嫡出,嫁给了北晋皇帝为后。

    安郡王这是自己得不到大锦,也要破罐子破摔,不让大锦好过了吗?

    心胸如此狭隘,为了一己之私,能置天下百姓于不顾,这样的人要是真做了君王,那可真是百姓之祸。

    这边,清韵觉得安郡王够狠,手段够毒。

    可是北晋威远大将军却是对安郡王青睐有加,因为他们是同类人。

    而威远大将军的女儿则闷闷不乐,要说,十万大军再加一座城池做聘礼,便是当初她嫡姐嫁给北晋皇上,也没有这么风光,她应该偷着乐才是。

    可她并不高兴。

    她虽然是威远大将军的女儿,而且是唯一没有出嫁的女儿,但她过的并不开心。

    因为,从来没有人真心关心过她。

    她娘只是一个小官之女,只因貌美,入了她爹的眼。

    和府里众多姨娘一样,入府的那半年,很是受宠,之后就再难看见大将军人了,因为他又有了新欢。

    但是她娘比大多数姨娘要幸运,很快就怀了身孕。

    可是,不是怀了身孕就幸福的。

    内宅多的是阴私,同样都是妾室,凭什么她就有那个福气能给大将军生孩子,将来就算不受宠,也比她们日子好过?

    各种肮脏手段,层出不穷,也是她命大,她娘吃了堕胎药,都见血了,还是把孩子保住了。

    可是躲过了九月怀胎,躲不过生产那一关。

    她娘难产死了。

    本来,她可以不死的。

    产婆问他爹是保大还是保小,她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保小。

    说来,她娘算是被他爹给害死的,可是他爹却救了她一命,真是讥讽。

    她那般命硬,将军府都认定她娘怀的是男孩,可偏偏生下来,只是一个女儿。

    大将军看都没看她一眼,就将她丢给奶娘照顾了。

    可她再不受宠,也是威远大将军的女儿。

    尤其她两个姐姐都风光大嫁了,多少人盯着她,期盼着能娶她为妻。

    她有骄纵任性的资本,在北晋都城,她可以横着走,而且,她也的确横着走了。

    但是,她并不傻。

    安郡王像她父亲,这样的人,心里只有权势和地位,今日能放下身段迎娶她,将她捧上天,他日,就能将她碾进尘埃里。

    甚至,如果她随了她娘,将来怀孕难产,是不是他也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保小?

    心中恐惧,就越加烦躁不安了。

    一烦躁不安,就想骑马。

    在大将军府,只要她不做危害大将军和几个大哥的事,她就是拆房子,也没人管她。

    是以,她要骑马,没人阻拦。

    可是马厩处,却是格外的热闹。

    准确的说,马厩处,已经热闹好多天了,因为来了一个俊美的天怒人怨的小厮,王府里,从来没有这么俊朗的小厮过,几个少爷也随了大将军,粗狂无比,跟俊朗出尘四个字,那就是八竿子

    都打不着,如果说眼前的小厮是天鹅,那她们伺候的少爷就是癞蛤蟆。

    他们多么希望眼前的小厮是她们的主子啊,不说别的,看着就赏心悦目,能多吃两碗饭了。

    几十个丫鬟把马厩围着,叫邬三姑娘眉头皱成一朵麻花了。

    她身侧跟着的丫鬟就喝道,“作死啊,没看见三姑娘来了吗,还不把路让开,一个个的都不用干活了吗?!”

    丫鬟的声音颇具威严。

    一众丫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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