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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美好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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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不贵重自己就要收似的。唔,其实收也不要紧对不对,她不也收了烨子的礼物?以后注意礼尚往来就好了。

    心里碎碎叨叨,手上的动作也细细碎碎轻柔万分,恨不能能把包装原封不动拆下来不损伤一分才好。应该不是什么化妆品或者首饰之类的吧,钟筝一层层打开,就看见了一个丝绒盒子,屏住最后一口气打开,一个小小的,圆圆的,精致的,表盘貌似异常复杂的东西就出现在自己眼里。

    这是手表?不太像啊,没有表带,不过看上去就属于钟表的范畴。

    钟筝挠挠头,脑袋里忽然灵光一闪——宋宸灏那家伙,生日给自己送钟?

    送终?

    靠!那家伙是故意的还是真的不懂?钟筝只觉得自己一口气上不来又下不去。说实话,这个礼物真的很漂亮,可是……

    如果宋宸灏在,他一定会很郁闷,就是因为她姓“钟”,所以他才费劲心思挑了这个礼物,卡地亚复古镂空怀表,他怎么可能想到,某人还会联想到“送终”这个方向,简直是天大的冤枉。

    “钟队!你在不在!”砰砰的敲门声响起来,外加阿飞那个大嗓门:“例会了例会了!”

    钟筝来不及想怎么处理,又是小心翼翼又是手忙脚乱把表放回盒子里,然后塞到自己包里又锁进抽屉才放下心来。快步走到办公室门口拉开大门,拍飞阿飞的狗抓:“吵死了。”

    “钟队你在里面墨迹啥呢?”阿飞笑嘻嘻。

    “我例假!心情不好!怎么滴!”钟筝白了他一眼,推开他走向会议室:“例会!”

    禁毒月的活动进入尾声,除了应付更加繁重的本职工作,钟筝他们还背负着“宣传感召”的重任——也不知道局里面政治部的人是怎么想的,居然还嫌他们不够乱,还给他们接了几个到大学校园做禁毒讲座的活儿。

    让那群大老爷们冲锋陷阵第一线他们估计一个都不会推辞,可是让他们正儿八经活动嘴皮子,一个都不愿意。钟筝这时候是分外怀念凌灵,这家伙能说会道就爱干这种能显摆的事情,以前局里内部的培训都是她主讲,而且做的PPT那是一个精彩纷呈又恐怖异常。

    要不,借个人?

    权当姐妹救急嘛。

    于是会后,钟筝第一时间拨通了凌灵的电话。

    “没问题啊!”凌灵咯咯笑着,想开之后,她的心境越来越好,而且离开了段雨楼和他娘,她心底那种若有若无的压抑感也慢慢散去,好像回到了刚毕业工作那时候,自由自在又了无牵挂:“怎么样,现在觉得我重要了吧?”

    “你一直很重要好不好!你不知道,你走了,现在我们要信息处那小子们帮忙,老给我拿乔说忙。”信息社会啊,高科技手段必不可少。

    “那群臭小子,等姐姐我好好给他们一点教训啊。哦对了,那讲座什么时候来着?”

    “这周六也就是后天的上午有一个,在J大。就晟儿那个学校。然后下周六在P大。”

    “行了,没问题,你到时候来接我呗。”凌灵爽快答应。

    “辛苦啦,等我过会儿去政治部给你领讲课费去。”自己讲课可以省,现在凌灵已经不属于公安系统了,没道理让她白白辛苦。

    “别啦,反正是看在你的面子上,而且,我觉悟高啊,一日为人民警察,终身为人民服务。”凌灵的笑声似乎有一点追忆,停顿了那么几秒钟,忽然说:“唉,筝儿,什么时候帮我约兄弟们吃个饭吧,我都想他们了。”

    “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叫他们。”钟筝其实早就有这么想法,不过最早的时候是怕凌灵还没走出来心情不好,后来那一阵又是孟歌他们公司刚成立,凌灵也跟着忙得跟鬼一样。

    “择日不如撞日?今天晚上?”凌灵一向是想到什么做什么的性子。

    “行啊,没问题。”

    解决了头痛的问题,钟筝回到办公室,先把手头的案子过了一遍。平时思路清晰总能轻易抓住关键问题关键环节,今天却老是不在状态。钟筝叹了口气,认命地放下案卷,然后重新打开抽屉拿出包拿出礼物。

    真的挺好看的啊,要不要收下呢?唔,她才下定决心不要喜欢他,要跟他划清界限的,怎么可以随随便便要人家东西。

    可是,这是生日礼物,就算是普通朋友,也不能辜负了人家的一片心意吧。钟筝犹豫不决,忽然就想到,这盒子上的logo好像在哪见过。

    于是,钟筝掏出了手机。

    于是,那一串数字就数花了她的眼睛。

    六位数。

    钟筝自觉虽然有点轴,但也不算很迂腐,比如,她自己是个工薪阶层,她也不会就因此看不惯上流社会的作风。以宋宸灏这样的身份,身价上百亿,开个车几百万,掏个手机十几万,和这种人来往,礼尚往来自然不可能小家子气,她也做好了心理准备,接受这个可能价值不菲的礼物。大几千乃至上万,她还是能接受的,反正又不白拿,以后有来有往。比如,前天她送给顾泠澜的礼物,价值也有大几千,昨天烨子送给她的礼物,估计也是四位数以上。

    可是,几千和几十万,差别太大了。

    她工作两三年不吃不喝,估计也就这个怀表的价值。这样的人情,她接受不了,也还不起。

    所以,原本心里那些纠结的心思全部都不见了,就只剩下一条:还给他。

    财大气粗实在相处无能啊,所以,她不要喜欢宋宸灏是对的对不对?两个本来就不在同一阶层的人,生活方式世界观什么都相差太大,或许可能因为一时的迷恋而掩盖了可能存在的问题,但以后,终究还是会慢慢出现的吧。

    他的洁癖,估计会看不惯自己在那些脏乱差的地方穿梭行走;他的高傲,估计会不习惯她如同居委会妇女主任一样和社会底层打成一片。而她,估计也融不进他那样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的圈子,看见他那种动辄几位数的出手,心里也会发颤。

    认命吧,傻女人啊,麻雀飞上枝头变成凤凰固然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可是其中的浴火重生过程,哪里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住的。

    而她,觉得自己目前的生活很好。她很知足。

    钟筝摇摇头,小心把怀表原封不动放起来,然后专心于眼前的案卷。她的人生价值,应该在于为人民惩奸除恶,而不是去当一个豪门阔太太——最后幻想一下,貌似嫁入豪门的女人,基本上都是在家全职?偶尔有些抛头露面的,也是夫唱妇随企业家金融家,再不济也是些光鲜亮丽的明星。

    没有一天到晚把脑袋悬在裤腰带上跟瘾君子拼命的女警察吧?

    唔,没有。

    好吧,死心。

    怎么觉得心里居然好难过的……

    ------题外话------

    盲目的爱情还不够,经历过生活的考验和磨练,才能长久。原谅扇子不是理想主义,所以没有写那种绝宠一往无前义无反顾之类的美好爱情。好吧,两个人会渐入佳境,扇子不喜欢虐,所以基本没有误会啊小三啊什么的,慢慢了解,越来越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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