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名海盗的人选。
按照议员们的意见,既然诸部族都是战争议会里的成员,这种有仗打又有钱捞的好事情,自然应该诸部族均沾,没道理只给几个部族——为此,几位议员很是不忿的吵闹起来。
但巴克斯谨慎的表示他在日耳曼地区逗留的意见已经太长了,如果再不会去恐怕家里会生出变故,到时候就完全谈不上合作了——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罗德岛商人小心翼翼陪着笑脸,始终一副一有不对劲立即逃之夭夭的模样。
巴克斯说完他的顾虑,并且保证他最多再呆五天之后,议员们就放弃了争论——眼下,除了美因茨人、特里尔人以及就在特里尔这边驻扎的条顿、辛布里、阿姆不昂人之外,别的部族实在无法在五天时间内集合人手并调动到日耳曼青年公社来。
于是,海盗团的人选也就此敲定下来。
既然万尼乌斯和巴克斯之间是合作,万尼乌斯出了人,那么自然就是要巴克斯出钱了。
除了第一年里日耳曼人的饮食住宿全部要巴克斯安排之外,巴克斯还要每年向日耳曼青年公社运输一批日耳曼地区普遍缺乏的食盐和酒——前者用来改善日耳曼人的饮食状况,提高他们的营养水平,后者则用来蒸馏成酒精储备起来药用。
虽然眼下古德白大叔他们对于酒精的蒸馏还在进一步研究中,但万尼乌斯认为提前准备足够的原料并没有坏处。
至于战利品的分配,经过万尼乌斯的提议,最终得出的结果是,万尼乌斯独得五成,另外五个部族各得一成。
乍看上去,万尼乌斯所提出的这种分配方式贪婪得不可思议,但在听过万尼乌斯的解释之后,战争议会的议员们也同意了这个分配方式。
所有战利品中,船只不计入分配之列,由海盗团扩大规模用——而如果有多余的船只,则作价卖给巴克斯,卖船所得的钱视为战利品进行分配。
所有战利品中,所有船上用品不计入分配之列,由海盗团自行保留,用于舰队的扩建,以及日后的备用品——如果有多余的物品,则作价卖给巴克斯,所得的钱财视为战利品进行分配。
所有战利品中,能吃的食物作为海盗团的物资补给,不计入分配之列,供海盗团使用——除非劫到了许多奢侈品,海盗团并不打算把它们吃掉,则作价卖给巴克斯,所得的钱视为战利品进行分配。
除此之外,缴获的武器盔甲、金银财宝由海盗团内的诸部族优先挑选。
至于万尼乌斯这边,所有在战争中俘获的平民、奴隶等,均按均价作价,由万尼乌斯优先获得——平时这些奴隶将被关押在海盗基地里养着,每年结算的时候统一押运回到日耳曼青年公社。
而如果幸运的抓到了有身份有地位的家伙,则由巴克斯作为中间人,允许俘虏的家人出一笔钱赎回俘虏——这笔钱同样当作战利品进行分配。
至于“巴克斯为什么跟那群海盗有关系”,万尼乌斯也想得很清楚——等到第二年海盗团可以出动的时候,第一次劫掠的商船队就会是巴克斯的船队——到时候巴克斯会出一笔高得有些离谱的赎金,换取自己的船队安全离开。
这样一来,尽管开始的时候别人会认为巴克斯是个胆小怕事的傻瓜,但等到别的商船队,乃至海盗们也都纷纷被这支新出来的海盗团干掉的时候,他们就会钦佩巴克斯的先见之明了。
而这笔“高得离谱”的赎金,也可以作为“海盗头子对巴克斯另眼相看”的证据,合理的解释“巴克斯可以和这群海盗谈判”的原因。
当然,显而易见的,那些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是不会相信这种解释的——所以,考虑到做戏做全套的问题,巴克斯每年也需要向海盗团缴纳一笔“保护费”——这也就是巴克斯向日耳曼青年公社提供的盐和酒了。
这样一来,巴克斯就显而易见的“和那群海盗有勾结”。但问题是巴克斯自己也是受害者,别人也不好对巴克斯说什么。
至于巴克斯的竞争者们是不是也会试图向巴克斯学习,通过缴纳保护费来换取安全,则不是万尼乌斯需要担心的事情——阿里奥该苏斯会把那些蠢货宰光或者变成奴隶送回日耳曼青年公社,以解决这种潜在的威胁。
在定下所有这一切之后,万尼乌斯和战争议会的议员们商议,将这些内容制订成为战争议会的第三号政令,从此确定了“日耳曼人派出的劫掠部队组建、行动、战利品分配”的原则——古往今来,规范化管理都是迈向文明的关键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