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一!!
很久没有听见这两个字了,叶蔷薇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里牵扯着,有些细微的疼痛。
就像一只网兜套住了她的心脏,然后狠狠地收拢了一把。
当时丁诺一在拒婚的时候说他喜欢李静宜时,她伤心难过了很久。
后来,薄云笙主动承认了是逼他这么做。
那么,丁诺一的心里,一定还是深深地受着伤。
为了她,他只能逃离这个城市了。
她很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选择去信任他?
全世界的人可以不信他,但她不应该这么做的。
“蔷薇,你看……其实好男人还挺多的,你没有必要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片树林。非得跟一个未成年少女争宠,何必呢?把你以前的气场拿出来,潇洒地挥挥手。”金茉莉是个直率又豪放的女人,说话的时候也是没有把门,想什么就说什么,从来也不怕得罪谁。
叶蔷薇沉默了几秒钟,随后轻笑了一声。
“你说得对,若是换作了以前,我肯定也是这么干的。可是,我现在有宝宝了,而且,我宝宝的父亲只能是薄云笙。我相信,这个世上没有其他男人比薄云笙更爱这个孩子。所以,为了孩子,我必须妥协,因为我别无选择。”
“也是啊!可是,如果只是电话也无所谓,怕就是怕她会纠缠不休,如果她万一不死,一直缠他到老,那不是很可怕吗?”
“我也有底限……”
“那你的底限是什么呢?”
叶蔷薇被金茉莉给问住了,其实这何尝不也是她在心里想问自己的?想了半天,她自己也没有想出来。或许,从她知道怀上这个孩子以后,她的心早已经悄悄地在为薄云笙不停地退步了。比如这一次去日本,她其实也可以不理会他的,后来还是默默地选择了原谅。
“算了,不说这些糟心的事情了,我们出去走走吧!我请你吃饭!”
叶蔷薇收拾了一下包包,跟金茉莉一起从公司里走出来。
金茉莉是个十足的购物狂,看见什么都喜欢,在商场转了一圈,她买了一堆的东西。
两个人在商场里转了一圈,叶蔷薇都快要走不动了,金莉茉还意犹未尽,又买了一双鞋子才肯中场休息。
在三楼找了一家网红的火锅店,一边休息一边吃火锅。
点了一个鸳鸯锅,金茉莉特别爱吃辣,辣得鼻尖都冒汗了,一边喝冷饮一边狂吃个不停。
“对了,蓝姐把房子留给了我,不过那房子不是她买的,是租的。付了十年的租约还剩下八年,也就是说她替我省了八年的房租,这日子过得宽裕了一些。”金茉莉拿纸巾擦了擦辣得红通通的嘴唇。
叶蔷薇只吃不辣的一边,其实她也喜欢吃辣,不过怀着身孕医生劝她不要吃太辣,她就只吃一些清淡的。
“那挺好,毕竟你也照顾了她那么久,是你应得的。”
“哦,对了,还跟你说一件事情,我们公司来了一个新的BOSS,巨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