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垄断的生意,必定会存在走私。历朝历代私盐贩卖屡禁不绝,即使规定贩卖私盐为死罪,也挡不住商人逐利的热情。有鉴于此,明代对此稍作变通,设立了盐引制度。即允许民间商人贩盐,但必须向专门负责监管盐业的衙门交纳“盐课银”,领取“盐引”,凭借盐引,才能到指定的产盐地区,向指定的“灶户”购买定量的盐,然后运往指定的地区销售。这样一来,官府不再直接运盐,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便可获得不菲的盐课收入;而盐商为了赚钱,自然会积极运盐,满足市场需要。
这个制度想法是很好,不过实际执行起来就走了样。那些盐商都是些唯利是图的小人,向官府缴纳了银子,自然会变着法地从别处找回来。而经办盐业的官员,亦想从中捞取好处中饱私囊。二者一拍即合,是以二百多年来,盐业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潜规则,盐商世代经营,获利极为惊人。
比如,盐商中实力最为雄厚和官府关系最好的,会把征收盐课银的活总包下来,承诺一年交给官府一定数额的银两,剩下的事官府就不用管了。这样的盐商叫“总商”,也是所有盐商中利润最为丰厚的。道理也很简单,他交给官府的盐课银,远远少于实际收的银子,两者之差全都进了他的腰包,只要从中拿出一小点,贿赂官府相关人员就行了。
总商之下的是“场商”,他垄断了一地盐场的收购权。也就是说,该地的灶户只能以低价把盐卖给他,然后他再高价往外卖,坐收巨利。
场商之下是“运商”,即负责具体贩运的商人。他们的资本比总商和场商小得多,又经过了总商和场商两级加价,利润已经小了很多。不过因为运盐数量巨大,收入还是颇为可观。具体到扬州来说,全国最大的总商吴家便在城中,场商和运商加起来也有十几家。
而与盐商可以相提并论的,毫无疑问就是漕商了。其实漕商就是粮商的一种,但因南粮北运大多要经过大运河,专门通过运河经营粮食的商人,其粮食运量最大,所以又称漕商。
与盐业的情况一样,漕运业也有一套完整的潜规则。虽然朝廷设有盐运使衙门和漕运总督,全国盐运业和漕运业的实际控制权,却是在这些商人的手里。这些人沆瀣一气,瞒上欺下,自己赚得盆满钵溢,大大增加了百姓负担,朝廷却没收上多少税银。
史可法身为东林党人,又在官场耳濡目染多年,深知其中之弊。他也想向皇帝力陈,促使朝廷革除积弊,造福民生,奈何年轻的皇帝自从登基以来,各地战火不断,一直腾不出手来做这件事,史可法也只得暂时隐忍。不过现在既然做了扬州知府,所谓县官不如现管,他自有手段让这些奸商吐出银子来。
而他的着力点,则是大起眼的运商和漕帮。
<dd id="foottips"></dd><dd class="tags"><b>Tags:</b> </dd>